(一)扎实抓好制度建设
我区坚持从抓制度建设入手,努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制定了《和平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和平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等工作制度,内容涉及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考核监督保障等相关管理规定。
(二)依法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机构
在区内已建立了行政许可中心内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后,又在区图书馆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准备向社会公众依法提供信息,开展信息公开进社区活动,致力于提高和平区工作的透明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为社会公众对我区工作的广泛监督提供条件,提高政府形象在群众中的公信度。
(三)切实抓好教育培训
区政府先后组织开展了“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后台技术培训班”、“信息公开制度”培训班等多层次、全员化的培训,培训人数达到了196余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
2009年度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8条,自2008年5月1日至今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2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访问量达到66541人次。
社会公众关注程度最高的四个方面政府信息为:教育、人事档案、区政发、行政许可事项。
在主动公开的文件中,教育医疗类信息25条,占4.05%;人事档案类信息28条,占4.53%;区政发类75条,占12.14%;行政许可类信息30条,占4.85%。
1、教育医疗类信息
教育医疗方面,公开了“关于大同道小学与四平东道小学合并的通知”、“和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通知”文件等。
2、人事档案类信息
人事档案方面,公开了“关于事业单位工人聘用管理岗位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平区城市房屋拆迁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管理的通知”文件等。
3、政府规章文件类信息
政府规章文件,公开了区政发、区政办发所有能够公开的文件;公开了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平区人民政府重要会议内容等。
3、行政许可类信息
行政许可方面,公开了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备案事项、年检事项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与形式
1、互联网
天津市和平区政府信息公开网。方便公众申请办理各类事务和获取咨询意见。
2、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
我区设立在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内的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全年共接待公众151人次,为公众查询公开文件100余件,提供纸质文本复制90多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前,全区各单位共设立依申请受理窗口46个,开通了网上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
(一)申请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当面申请4件。
在区政府机关中,申请量列前三位的是房管局、劳动局、建委,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房屋拆迁补偿和社保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二)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不予受理的申请总数为1件。
本年度已答复的申请总数为10件。同意公开答复的4件;不予公开答复6件。其中,信息不存在的1件,非本部门掌握数1件,申请内容不明确2件,其他原因2件。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
本年度全区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件,依申请人对答复结果的满意率达100%。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年度查阅服务中心接待群众电话咨询37次,暂无群众通过邮箱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与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部分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些距离。二是进一步深化为民服务意识,筹建档案局查阅服务中心。三是区属信息公开部门还不全面,下一步要增设第二批上网公开单位。
今年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要对条例实施以来的情况加以总结,积极应对新形势,立足新实践,形成新思路,拿出新办法,扎实稳妥的将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