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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简介

2022/07/1673 作者:佚名
导读: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条例》颁布后,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等单位为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分别由市政务公开办负责指导推进全市政府信息

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条例》颁布后,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等单位为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分别由市政务公开办负责指导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市信息产业办公室负责平台搭建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等。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也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成立或指定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一些具备条件的乡镇也明确了具体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初步建立起市、县(区)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开展《条例》学习和培训

1、认真学习、调研。市政务中心派员参加省政府办公厅等单位举办的《条例》培训和研讨会,并赴其它市(州)开展学习和调研。

2、开展集中培训。市政务中心连续举办三期培训班,对全市七十多个单位的同志进行集中培训,讲解《条例》内容和意义、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和软件使用方法等。

3、广泛讲解《条例》。市政务服务中心派出工作队分赴市直有关单位新化、双峰、冷水江等县(市、区),讲解《条例》,并邀请有关专家给市直有关单位和县、市(区)同志做《条例》辅导报告。各县区、各部门也及时开展了培训和动员工作,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具体布置。广泛深入的学习培训,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编制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8〕89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务服务中心制定了《娄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请求支持编制<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函》(娄政函〔2008〕1号),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编制了统一的《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结构样表》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参考格式》,从而使市、县(区)二级政府及其部门和有关单位可以使用统一结构样表,分别组织录入信息并上网发布。

2、强化指导督查。市政务服务中心督促各单位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及具体负责人(联系人),建立工作联系制度,进一步加大对编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力度,及时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分赴有关单位和县(市、区)进行现场指导;通过娄底市政府门户网站动态公布各单位最新进展情况。

各县(市、区)直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清理政府信息,并绘制主要行政职权或办事流程图,经审核后上网发布。

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7〕5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函〔2007〕142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娄底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娄底市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制度》、《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制度》和《娄底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待制度》,并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接待室。

五、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在娄底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也开通了信息公开子网站,搭建起全市政府信息发布统一平台,初步形成目录规范、结构统一、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测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各单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设置了(即将设置)与政府信息公开网的链接。

2、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为适应政府信息及时发布的需要,我市信息产业化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软件平台进行升级,对市政府门户网进行改版,并与各单位信息发布平台进行了网络连接。

3、建设信息查阅场所。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按照《条例》要求,已经在馆内(办事大厅内)辟出专门区域,添置查阅资料,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

4、完善传统公开方式。我市还通过在市直各单位办公大厅设置触摸屏、政府信息公开栏,丰富和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营造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

1、开展广泛宣传。通过现场咨询、网上互动、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去年5月《条例》颁布后,县(市、区)、市直各单位积极行动起来,向社会公众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现场接待群众咨询16000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五万份,两家新闻媒体做了报道。

2、加强经验交流。市政务服务中心通过编发专题简报、开设网上专栏、专题会议等多种方式,宣传介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交流各地、各部门好的做法和经验。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市主动公开信息数135634条,依申请公开总数为261条,其中当面申请61条,网上申请188条,其它申请5条。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都做出了具体答复,对不予公开的说明具体理由。

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办法

我们认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有些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组织制度、落实制度及监督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部分单位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行政工作的一个重要组织部分,未能主动公开应公开的信息并予以及时更新;三是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和技术上的原因使得网上咨询、查询、办理、审批的事件数量还不多。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一是继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公开权利人知道以各种形式获取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考核,加大督办、落实力度;三是继续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加大行政提速力度,增加即办件数量,提高办事质量,提升服务功能,加强与乡镇街道的联络互动,增设触摸屏查询电脑,逐渐提高网上咨询、查询、办理、审批的数量和水平;四是逐步建设实现覆盖全市、安全的政务专网,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提高行政效能、资源有序共享,为政府、企业和城乡居民服务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经验和做法

我市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注意了制度建设,公开信息采用栏目负责制,明确责任单位和更新时限。在网上公开了监督办法,设有市长信箱、举报信箱、监督电话等互动方式,将政务公开工作置于广大公众的监督之下,对促进各级领导和干部廉洁规范从政起到了监督和促进作用。

虽然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定工作,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将认真贯彻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而努力奋斗。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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