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阳江市地震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和人员培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 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体系。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指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综合科统筹,各科室配合,做到有机构,有人管,责任落实到人。及时对公开信息进行认真梳理,统一公开标准,规范发布格式,使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法规化,确保了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科室负责人把关,相关局领导审定,确保信息内容完整。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于我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切实做到了依法不予公开。
(二)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改版阳江市地震信息网,在现有栏目的基础上,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发信息查询系统,方便公众查询有关信息。依托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立健全行政服务中心的“地震局服务窗口”,完善办事制、审批制度,全面公开审批项目和程序,增加办事透明度,为投资者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达到群众直观、方便,办事程序简化,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了勤政为民的目的。
(三) 加强人员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政策法规、文件,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年度干部业务学习计划,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开展集中学习。派遣信息联络员参加了上级部门举办的相关培训班,进一步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操作细则和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