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按照《条例》、《规定》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0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0年,共主动公开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245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53条,占62.45%;业务类信息90条,占36.73%;其他信息2条,占0.82%。
(一)主动公开内容
按照《条例》的要求,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局均及时向社会公布,主要有以下内容:
(1)上海市财政局及所属单位内部机构设置、机构职能、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变动情况等机构人事信息;
(2)财政预算和非税管理、国库管理、政府采购、会计管理、财政支出管理、税收政策、财政监督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类信息;
(3)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以及其他财政业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办理结果等办事类信息;
(4)财政预决算、地方财政收支情况、财政转移支付情况,以及涉及民生的重大财政专项支出的管理办法、分配因素、分配结果等财政预算信息;
(5)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招标信息、中标及成交结果、投诉处理决定等政府采购信息;
(6)本局机关履行职能相关的其他公共服务类信息。
(二)主动公开渠道
网站是本局对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平台。网站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页,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公开申请受理向导,并提供在线申请功能,专栏的年度访问量达到9万人次。2010年,进一步加强了网站建设,在充实完善既有7大栏目、22个专栏专页的基础上,新增了1个专栏,并对所有栏目、专栏内容进行了动态更新;同时,还启动了“上海财政”新网站的建设,以进一步增强本局网站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的能力。
咨询服务是本局向公众提供信息的重要途径。通过整合热线电话、网上在线咨询、电话留言、电子邮件、传真等各类咨询渠道,不断优化咨询受理流程,为公众提供及时的个性化信息服务。
此外,本局还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和公共查阅点,方便公众提交公开申请、查阅信息;并依托“上海档案信息网”、上海市档案馆外滩新馆和上海市图书馆向公众提供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