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市财政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但在公开范围和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均有待进一步完善。对新形势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行更为全面、深入的研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2012年,本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完整、细化公开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批准的政府总预算、总决算,积极推动市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公开,大力推进重大民生支出的公开,加强对区县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加强网站建设和新闻宣传、做好公开查阅的基础上,探索信息发布和沟通互动的新渠道。
三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经验总结,有针对性的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