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1年,按照《条例》和《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泰政发〔2007〕66号)要求,泰安高新区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领导重视,职责明确。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办公地点、公开电话等,认真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了《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二) 机制完善,制度健全。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将高新区的政府信息分为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执法、便民服务等进行全面梳理,并分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三大类进行分类整理,重点做好对主动公开信息的梳理,并编制了《高新区信息公开目录》。通过完善制度,明确责任,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采取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重点利用高新区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地通过网站后台管理的方式发布各类文件、简报、动态等信息、图片。另外,积极拓宽其它信息公开形式,利用多种形式和媒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2011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了解和查询信息,在泰安高新区网站以及泰安日报社、泰安电视台各类媒体发布各类动态信息46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9条、政策法规类信息7条,发展规划类公布了高新区十二五发展规划。
1、管理规范。公开上级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及高新区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工作动态。公开高新区重大活动。
(二)主要公开形式。主要公开形式为互联网。高新区设有自己的门户网站,具体分为新闻中心、招商引资、发展规划、政府服务、企业在线、招标中心、人才中心、资料库等栏目,全面、细致的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收到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转办单,要求申请公开信息1条,按照相关条例予以公开。
(二)咨询情况。未收到咨询政府信息请求。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出现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收费、减免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未产生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的情况。
(二)减免情况。未产生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因经济困难减免相关费用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速度、信息更新速度和办公自动化建设速度,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网站建设,为社会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二是搞好信息公开档案管理。三是积极调研,开展走访、座谈活动,征求企业意见,拓展信息公开范围。四是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五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监督机制,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信息公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