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认真贯彻《条例》、《规定》,坚持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渠道、规范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全区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以规范公开为抓手,不断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新进公务员培训必修科目,把信息公开理念传递给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结合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科长和具体承办人员进行了培训,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趋势、信息公开争议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等方面进行分析指导。二是积极推进党政混合信息公开。重新梳理党政混合信息的发文流程,对党政混合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原则、公开主体、监督考核机制以及党政混合信息的制作、依申请答复流程等加以明确。
(二)以公共资金公开为重点,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全区各部门、各街道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以及《2012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一是财政资金公开范围不断扩大。在公开区本级预算的同时,加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了37个部门的年度预算信息以及公务接待支出、车辆购置及运行支出、出国(境)经费支出等部门“三公”预算数据,并在门户网站设立专栏予以集中展示。稳妥推进专项资金公开,区科委、区绿化市容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分别公开了科技专项扶持资金、绿化市容专项资金、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运行情况。二是扩大审计公开的内容。公开了2012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黄浦区2011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01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上海黄浦”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群众关心的财政资金使用、房屋征收、国有资产、审计工作、重大工程建设等内容均开设了专门栏目。2012年12月,“上海黄浦”门户网站又进行了改版完善,在展现形式上更加便于查阅检索,表现内容上更加突出群众关心的领域,特别是增加了便民信息的供给量。二是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作用。建立政务微博,“上海黄浦”政务微博3月1日在新浪、腾讯、新民、东方四个网站同时上线,坚持以原创为特色,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提供服务信息,积极拓展栏目内容。三是充分发挥好传统媒体作用。围绕区域重点工作项目、重要工作进展、重大宣传任务,与中央及市级媒体紧密合作,以有影响力的报道展示黄浦全新形象。四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与微博“微访谈”联动等方式增加政府政策解读的受众面与互动性。
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2年,“上海黄浦”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1、区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2012年区政府新发布规范性文件6件,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规范性文件5件,已全部上网公开。
2、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开了黄浦区2011年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与2012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已修订完成的29项专项规划进行了公开。
3、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黄浦统计”栏目,公开统计公报及月报数据。
4、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数据,财政专项资金。在公开区本级预决算信息的基础上,全区37个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公开了部门预算,并在门户网站设立专栏予以集中展示,区科委、区绿化市容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公布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5、公开公务接待支出、车辆购置及运行支出、出国(境)经费支出等数据。在公开区本级“三公”预算的同时,全区37个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公开了部门“三公”预算,并在门户网站设立专栏予以集中展示。
6、建立网上政务大厅,对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办事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收费情况及办理情况等实行全面公开。目前,“上海黄浦”门户网站提供办事服务461项。
7、公开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信息。建立专门的政府采购网站,发布区政府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公开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等信息,2012年发布政府采购公告277条,单一来源公示58条,采购结果公告220条,保证采购过程的公开透明。
8、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主动公开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选址意见书、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等信息。做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信息维护工作。
9、公开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区教育、卫生、社会保障、房屋管理等部门分别对本部门的招生、医政管理、促进就业措施、住房保障等民生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加大公开力度和政策解释力度。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全部依托区教育局网站建立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计划等信息。
10、公开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全新修订的《黄浦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已上网发布。
11、公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区环保局主动公开了所有项目的环评报告,区卫生局按月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与处罚情况,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均按上级要求及时公开本部门有关监督检查情况,其中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以新闻稿方式对有关监督检查工作情况予以公开。
在继续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区档案馆、区图书馆、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黄浦报》等公开渠道的基础上,重视新兴媒体的公开渠道,多层次、多样化拓展信息公开途径。
1、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2012年,“上海黄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新增各类信息1827条。门户网站新发布新闻信息3376条。优化网上办事流程,将461项企业办事和市民办事审批及服务事项的办事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等通过门户网站对外公布,方便公众办事。推动规划、建设、环保、商务、旅游等领域行政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与微博“微访谈”联动等方式增加政府政策解读的受众面与互动性,年内共组织访谈活动9期,其中区领导访谈3期、部门领导访谈6期。访谈内容涵盖区政府实事项目征集、社会事业发展、住房保障、城区环境、民生档案等方面,累计访问量达到25.5万人次,现场接收并答复网民提问497个。
2、开通政务微博。“上海黄浦”政务微博3月1日在新浪、腾讯、新民、东方四个网站同时上线,坚持以原创为特色,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提供服务信息,积极拓展栏目内容,2012年共发布微博9324条,粉丝数133422人,在新浪网区县活跃度、传播力排名位居前列,被评为上海市政务微博工作先进单位,并因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得到社会各界肯定。
3、举行新闻发布会。围绕区域重点工作项目、重要工作进展、重大宣传任务,与中央及市级媒体紧密合作,以有影响力的报道展示黄浦全新形象。全年召开各类新闻发布会(通气会)48场,在中央电视台、新华社、解放日报等中央及市级主要媒体上刊发黄浦报道421篇。其中中央电视台聚焦外滩金融集聚带建设、卫生设施改造成果,制作的相关报道在新闻联播头条播出,在全国扩大了黄浦区工作的影响力。
4、政府公报。每季度编发政府公报,对主动公开的区政府和区府办发文、区政府人事任免事项等进行汇编公开,除全文电子化上网公布外,还发送至全区各信息公开查阅点、服务点、各区属部门办事大厅及各社区居委会,方便群众取阅。
5、公共查阅场所。按照“一门式”、“一站式”要求,加强区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查阅室建设,提供目录指南、年度报告、政府公报、主动公开信息等纸质文本,并配备必要的上网、复印设备,发挥好公共查阅室在政府信息集中查阅服务中的主阵地作用。加强公共查阅室的信息移交工作,每季度通报移交情况,并根据区档案馆并馆等新情况,重新修订了信息移交的具体工作要求和规范。2012年共向档案馆移交信息993件。
(一)申请情况
2012年全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73件,其中当面申请1448件、电子邮件申请2件、网上申请190件、信函申请233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50.4%涉及房屋动迁类信息;25.7%涉及城市规划、土地类信息,其余涉及财政预算、社会保障、国资等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2年全区各行政机关已经答复处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1879件(包括上年度结转)。
在已经答复的1879件申请中,同意公开及部分公开862件,占总数的45.9%;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55件,占总数的2.9%;信息不存在465件,占总数的24.8%;非本机关职权范围303件,占总数的16.1%;申请内容不明确40件,占总数的2.1%;重复申请58件,占总数的3.1%;不予公开答复54件,占总数的2.9%;其他情况42件,占总数的2.2%。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各行政机关按照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印等成本费用共计2343元。
2012年全区共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158件,其中7件被复议机关撤销或确认违法,其余予以维持。2012年全区共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168件,其中被法院判决撤销或确认违法5件。针对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申诉举报2件。
(一)咨询处理情况
2012年全区共接受市民咨询863490人次,其中接听咨询电话28620人次,接待当面咨询833315人次,网上咨询1555人次。咨询内容主要涉及旅游、环保、动拆迁、会计、社会保障、各类教育政策、计生政策等信息。
(二)相关政务公开情况
认真执行《上海市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办法》,根据市审改办下发的目录逐项对原黄浦、卢湾两区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全区现有31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共上报行政审批事项295项(不含街道),比市审改办发布的区县行政审批目录(655项)减少了360项,完成《黄浦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3版)》并上网公布。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实行了网上意见征集,对2013年区政府实事项目从立项之初就通过网上征集、居民座谈、专家论证、预安排公示等方式,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参与决策过程,提高其立项的科学性。在25个政府部门和窗口行业,推出126项“公开服务承诺”,在部门窗口推动建立和落实首问责任、限时办结、收件回执、政务公开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并组织监督员开展暗查,切实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政务公开水平。
2012年,本区信息公开工作在夯实工作基础、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等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仍需进一步深化和细化,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类信息有待进一步挖掘,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仍需进一步提升效率,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下一步,本区将以提高政府行政透明度为目标,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为主线,努力推进“三个着力”。一是着力细化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的公开内容,不断扩大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二是着力优化公开渠道,打造多层次、全方位的公开方式,方便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三是着力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