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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鹤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简介

2022/07/16108 作者:佚名
导读:一、概述 2012年鹤岗市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712”目标和“758”战略,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层政务公开和公开载体建设为重点,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围绕重点工作,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国办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和《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指导,重点推进了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

一、概述

2012年鹤岗市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712”目标和“758”战略,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层政务公开和公开载体建设为重点,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围绕重点工作,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国办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和《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指导,重点推进了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36310条。

(二)强化贯彻落实,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乡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努力推进县(区)及乡镇政府在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上取得突破。县乡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重点加强了财政信息、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以及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扶贫救灾资金合理使用情况等信息的公开工作。县乡公开方式进一步丰富。全市县乡两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已趋于完善,两县及所属乡镇90%以上都同时设置了电子公开屏和公开栏板。县乡办事公开得以强化。全面推行了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主动公开工作,通过网站和公开屏(栏)重点公开了服务承诺、服务方式、咨询电话、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依据等信息。县乡政务服务工作得到加强。绥滨县人民办事中心和乡镇级服务中心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有所提高。

(三)规范行政行为,增强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

坚持行政权力动态清理。以市人民办事中心为依托,对32家部门的办理事项和收费进行了梳理和确认,明确新增事项6项、撤消事项30项、分并65项、拆分2项、规范法律名称21个、撤消收费项目6项。加强了行政权力信息的公开,全市各行政机关进一步完善更新了行政职权目录,绘制了行政职权流程图。

(四)加强载体建设,进一步活化公开方式

市政府不断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增设了鹤岗日报政务公开专栏,开通了政务咨询热线67部,新建了各类公开公示信息栏(板)1896块。2012年7月,市政府投资200万元在市人民广场投资建设了又一个高标准的政务公开窗口—鹤岗市政府(人民广场)电子显示屏,作为市政府信息发布的平台。社保局百度贴吧在线咨询和向阳区北山办三社区便民服务博客及新闻发布会功能进一步活化。

(五)完善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办事公开工作

研究制定并推行了鹤岗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组织相关单位分别编制了医院、学校、物业、供水、供暖等办事公开目录,大力推进了教育收费公开、校(院)务公开、药品价格和诊疗费用公开、水电暖供应和物业管理的收费和服务承诺公开工作。

(六)开展培训和宣传,提高业务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将政务公开知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了党校和行政学院培训课程,积极开展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四周年宣传活动。4月30日至5月6日活动期间,设立公共宣传点80余个,发放各类宣传品1万2千多份,现场解答问题4500多个,30余家单位网站和200多块电子显示屏播发《条例》和宣传标语400多条。

(七)加强考核监督,确保工作落实。

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考评机制和考核细则,突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共企事业办事公开目录和行政职权流程图编制以及载体建设、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依申请公开答复、公文备案制度和年度信息报告发布等重点工作的考评,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考核体系之中,与全市重点工作一同推进,一同考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2年,全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6310条,其中,市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公开信息23830条,县、区政府公开信息12480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

1.通过“中国鹤岗”门户网站和各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各级行政机关网站发布信息。

2.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宣传册等载体发布信息。

3.通过市人民办事中心和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发布信息。

4.通过档案馆、图书馆及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已经予以答复。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2年,全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2012年,全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收费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鹤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大、公开内容不够深;二是公开载体建设仍有待加强,尤其是部门网站建设步伐应加快;三是部门主动公开意识有待提高,考核评价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一)努力推进财政信息和价格信息公开。积极做好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的准备工作,进一步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时,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调整的原因、标准、执行期限等信息。

(二)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食品安全信息、环境保护信息、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征地拆迁信息的公开工作。

(三)扎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加强县(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和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基层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和丰富基层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县(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工作。

(四)扎实推进行业政务公开。建立健全行业工作规范,使政务公开成为行业的基本准则。召开行业政务公开经验交流会议,加强工作部署和经验交流。编制完善行业信息公开目录,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加强行业政务公开的检查和考核,确保工作落实。

(五)提高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服务水平。主动公开医院、学校、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各项管理和服务事项、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信息,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的内容都要如实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改进行业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六)开展学习交流,为政务公开全面深化提供动力。积极开展《条例》颁布周年纪念日活动,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经验交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选亮点、树典型,强化交流,通过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七)加强监督考核,为政务公开落到实处提供保障。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抓住政务公开工作的关键领域开展督促检查,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督促检查实效,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明确考核的原则、内容、标准、程序和方式,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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