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领域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方面
结合国务院和市政府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制定了《2016年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并在网上公开。
(1)完善空气质量发布系统,推出48小时空气质量预报。
本市自2013年9月1日启动新标准体系下的空气质量预报服务以来,通过每天发布未来24小时的分时段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为公众的出行和健康防护提供了参考,同时也为空气重污染预警提供了支撑。经过两年多的积累和磨练,在本市环保部门和气象部门的通力合作下,2016年6月5日环境日正式面向公众推出针对未来48小时的空气质量预报服务 。
为了更好地服务公众,48小时空气质量预报依旧延续分时段预报的模式。具体预报时段从目前的“今天夜间、明天上午、明天下午”三个时段进一步拓展为“今天夜间、明天上午、明天下午、明天夜间、后天白天”五个时段,同时发布每个时段的空气质量等级和首要污染物预报。空气质量预报结果由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中心气象台于每天下午17:00前后联合发布,发布渠道延续现有的网站、微博、微信、广播、电视、手机软件等渠道。
(2)主动发布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信息。根据环保部要求,市环保局主动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信息,公开范围包括在用的4个市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即长江青草沙、东风西沙、陈行水库和黄浦江闵行西界。2016年设立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及信息公开”栏目,逐月公开《上海市市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信息。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公开情况。根据环保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第一季度,我局在网站对环境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处置情况、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等信息进行了及时更新。在网站上发布了《上海市实施〈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若干规定》、《上海市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上海市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指南(试行)》,为群众和企业及时了解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提供了便利 。
为了进一步督促企业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我局在网站上公布了2016年重点推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325家企业事业单位名单,要求上述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向环保部门进行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
(4)排污单位公开环境信息情况。为推进排污单位主动公开环境信息,我局组织建设“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该平台围绕企业基础信息、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环评及环保许可信息、环境应急及其他环境信息等六个方面内容,组织出19类信息指标,要求企业以主动公开的形式予以发布。该平台已启动测试,预计2017年3月底试运行。
(5)环评信息公开情况。我局自2014年起已实施环评报告信息全文公开,并实时主动公开环评审批和验收批文信息。为推进建设单位进一步公开环评信息,我局已将建设单位信息纳入“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要求建设单位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
二、加强网站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实效
“上海环境”作为我局官方网站,是发布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2016年“上海环境”网站围绕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三大基本功能,持续深入地推进网站建设,网站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在全市率先实现所有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与“中国上海”门户网站的对接,并实现两网“一口办理、一码查询、一站反馈”;优化了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增设了环保重点工作专题等专栏;改进网站站内搜索引擎,优化网站用户体验;同时继续配合国办组织的全国网站普查工作,对网站内容进行系统梳理。整体而言,网站在推进信息公开、为民服务等方面继续在全市保持先进水平。
为做好“上海环境”网站与市民的互动交流,我局印发了《关于2016年网上访谈、问卷调查和民意征集有关工作的通知》,在网站组织了开展4次在线访谈,5期民意征集,4次问卷调查。访谈邀请了直属单位工作骨干,结合工作实际,市民提问等解答了环保政策。
三、推进政府数据资源开放
2016年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切实推动环保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我局在完成全部运维信息化项目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和上传的基础上,按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规范》对数据资源目录质量进行优化,使环保数据资源目录规范准确。同时,根据《上海市环保局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强化信息化项目资源目录编目和共享的管理,推动在项目验收时同步完成资源目录编制,2016年共完成108个资源目录和2359个数据项编目和上传工作。在政务数据资源开放方面,我局2016年完成了7项环境数据开放工作,主要涉及空气质量、机动车环保车型、排污许可证等涉及城市安全的环境治理数据,并对已开放的15项环保数据资源及时进行更新 。
四、加强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建设
我局“上海环境”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分别先后于2011年、2015年开通。截至2016年12月,新浪微博平台有粉丝52万,共发布微博17900多条;微信平台有粉丝7000人,共发布微信1800余条。“上海环境”微信发布的《上海市经营性用地和工业性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土壤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一文,阅读数过万,被《南方周末》下属公众号“千篇一绿”称为现象级“黑马”。 “上海环境”微博、微信根据公众需求,及时提供空气质量信息。微博每日7点、10点、14点、17点发布空气质量实时信息及空气质量预报。微信公众号进行二次菜单开发,为用户提供基于位置的空气质量信息服务,满足了使用者的不同需求。同时,“上海环境”政务微博、微信及时回复提问,并将反映的污染投诉举报等问题通过12345网络平台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待问题处理之后再通过双微渠道回复,获得了粉丝的肯定。“上海环境”新媒体注重强调用户需求,积极为用户提供各种实用信息、在线服务并开展交流互动。“上海环境”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在发布内容上注重围绕环保中心工作,根据不同时间节点组织环保重点工作、政策解读、环境教育、环保科普、环境资讯等内容发布。发布形式上力求贴近用户需求、紧跟新媒体技术发展,采用图说、H5、短视频等多种表现形式,突出视觉效果,强调用户体验。先后通过双微渠道发布了《3分钟看懂<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数字解读<上海市十三五环保规划>》《探秘:生活中的电磁现象》《我们的环境日,我们的绿色生活》等视频短片和《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有奖问答,每月推出《图说空气质量月报》,均获得广泛传播。
五、实施三公经费等财务信息公开
2016年2月18日公开了2016年上海市环境保护局部门预算情况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6年8月22日公开了2015年度上海市环保局和7个直属事业单位部门决算。2016年在“上海环境”网站财政信息公开栏目公开采购招标信息50条、中标公示信息18条、专项资金管理信息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办法》和《规定》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止到2016年底,我局在“上海环境”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34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6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73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环境管理类信息2131条,占总体比例的41.2%;环境影响评价类信息357条,占总体比例的6.9%;环境信用类信息2685条,占总体比例的51.9%。
(二)主动公开途径
按照《规定》要求,对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上海环境”政府网站、“@上海环境”政务微博、“上海环境”政务微信等平台和宣传报道等形式予以主动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情况
2016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6件,其中当面申请3件,传真申请0件,网络申请144件,信函申请9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42.3%涉及建设项目和辐射类项目环境审批信息,22.4%涉及环境监管信息,6.4%涉及监测信息, 5.1%涉及行政处罚信息,其余23.8%涉及咨询等其他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6年答复156件。其中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的17件,占依申请公开答复总数的10.9%。
“同意公开答复数”的55件,占依申请公开答复总数的35.3%。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的0件,占依申请公开答复总数的0%。
“不同意公开答复数”的5件,占依申请公开答复总数的3.2%。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的7件,占依申请公开答复总数的4.5%。
“申请信息不存在数”的29件,占依申请公开答复总数的18.6%。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的 20件,占依申请公开答复总数的12.8%。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的23件,占依申请公开答复总数的14.7%。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1、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0元。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减免情况:0元。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16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800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720人次,当面咨询接待50人次,网上咨询30人次。2016年我局官方网站“上海环境”点击量53268860,首页点击量3373816。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6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3件。均维持了我局作出的答复。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预算5万元,实际支出5万元。
(二)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0元。
七、推进权力公开透明,完善政务公开监督工作情况
为加强市环保局行政服务受理窗口办事公开透明,解决窗口申请人多时的排队问题,满足申请人现场办事流程的需求,结合上海市环保局网上政务大厅项目的建设,我局对受理窗口行政办事系统进行了完善,开发了排队叫号系统。该系统是一种综合运用计算机、网络、多媒体、通讯控制的高新技术产品,已经广泛适用于各类窗口服务行业。该排队叫号系统分为现场取号和网上预约取号二种方式。排队叫号系统的开通,取代了服务窗口传统的申请人站立排队的方式,改由计算机系统代替申请人进行排队,给申请人提供了极大地便利,同时提高了办事效率。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主要问题是在推进环保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方面还有差距,重结果公开,决策、执行、管理和服务方面还有待提高。2017年,我局将围绕五公开要求,做好决策前征求意见,执行、管理和服务过程中深化公开内容,积极满足市民信息公开的需求。
九、 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年报所涉及的统计数据均截止2016年 12月 31日 。
(二)指标统计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统 计 指 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517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517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160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180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10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6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3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5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14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30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3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156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3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144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9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156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152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4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156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17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55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5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1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4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7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29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2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23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3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3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4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9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