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消已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餐饮服务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管的职责,划给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划入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
(四)增加监督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和基本药物制度的职责。
(五)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职责。加强对辖区内的医疗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强化社区卫生服务。
(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