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责任抓落实。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加,形成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的工作推进机制。县直牵头部门要细化目标和责任,对照《昌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各专项规划,加快制定补短板具体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并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服务。完善项目储备和推进机制,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投资服务促进体系,提高服务效能,确保补短板各项措施扎实有效推进。
(二)强化要素抓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资源要素调控调配力度,确保各类资源向补短板领域重点倾斜。加强政府投资的支持和引导,县财政局根据财力情况逐步增加补短板相关资金,乡镇财政要对以政府投资为主的补短板项目给予重点保障,各级各类财政性引导资金要对补短板项目进行优先支持,县发展改革局要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和中央、省预算内补助资金。县国土资源局要对补短板项目用地给予重点支持。化解过剩产能调整的环境容量要优先用于补短板重大项目。
(三)拓宽渠道抓融资。要创新和拓展补短板投融资体制,推动形成市场化、可持续的投入和运营机制。通过降低门槛、畅通渠道、优化管理,引领社会资本参与补短板专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投贷结合、债贷结合的积极效应,引导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大对补短板项目的融资支持。加快推广PPP等新型投融资模式,建立有利于民间资本参与投资的制度体系,尽快在补短板领域实施一批有影响的PPP项目,2016年完成融资20亿元以上。深入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激发社会投资的活力和动力,全面优化投融资环境。
(四)完善机制抓督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将推进补短板项目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确保责任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建立督查考核机制,按照细化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县政府督查室将对补短板专项工程涉及的重大项目推进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加强工作考核,建立明确的奖惩制度,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褒奖,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努力在全县上下形成齐抓共管、狠抓落实的浓厚氛围。
昌宁县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