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精神,市政府《关于印发
〈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15〕66号),明确提出各区政府对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水体
制定整治方案,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汇水范围内的排污单位,并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
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加快制定水体达标方案的函》(京环函〔2016〕210号)要求,昌平区参照《水体达标方案编制
技术指南》,对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水体整治工作进行研究,结合昌平区社会经济发展形势、水资源和水污染现状,
剖析不达标水体达标面临的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编制了《昌平区不达标水体污染防治方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12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15〕66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加快推进污水治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6年7月—2019年6月)〉的通知》(京政发〔2016〕17号);
《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体达标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的函》(环办污防函〔2016〕563号);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016年);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昌政发〔2016〕7号)。
三、工作范围和时限
工作范围:昌平区温榆河流域及其支流。
工作时限:2016年至2020年。
四、工作目标
表1 昌平区地表水水质目标
序号 |
断面名称 |
所在水体 |
水质现状 |
水质目标 |
达标年份 |
1 |
土沟桥 |
温榆河上段 |
劣Ⅴ类 |
Ⅴ |
2019 |
2 |
东沙河水闸 |
东沙河 |
劣Ⅴ类 |
Ⅴ |
2018 |
3 |
朝宗桥 |
北沙河 |
劣Ⅴ类 |
Ⅴ |
2018 |
4 |
后沙涧 |
京密引水渠 |
Ⅱ |
Ⅱ |
2016 |
5 |
坝前 |
十三陵水库 |
Ⅲ |
Ⅲ |
2016 |
第二章 区域概况
一、地理位置和河流水系
昌平区位于北京市西北部,区域地理坐标为东经115°50′17″—116°29′49″、北纬40°2′18″—40°23′13″,边界线总长261.5公里,区域面积1343.5平方公里。
昌平区境内有南沙河、北沙河、东沙河等平原河道28条(含温榆河和清河)、排水沟渠35条、山区主要沟道16条。平原河道总长228公里,其中长年无水河道146公里、有水河道82公里。境内河流分属于北运河水系(温榆河、清河)、永定河水系(老峪沟)和潮白河(黑山寨沟)水系。大部分地区属于温榆河流域,流域面积1252平方公里,主要有南沙河、北沙河、东沙河、蔺沟等汇入。
二、自然概况
(一)地形地貌
昌平区位于军都山南麓,其中山地面积占总面积的59%,平原面积占总面积的41%。全区地处温榆河冲积平原和燕山、太行山支脉的结合地带,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山区海拔高程400—800米,山峰海拔800—1000米,最高山峰1439.8米。平原海拔高程30—100米,比降在1—2%,西部山体陡峭,以石灰岩为主,北部山体分布大面积花岗岩,山体较为浑圆。
(二)气候特征
昌平全区处在温带季风区,属于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盛行西北风,冬春两季约有二十多天大风天气。夏季炎热多雨,冬季寒冷干燥,秋季多风少雨。冬夏两季温度变化较大,多年平均气温为11.5—11.8℃,最冷的1月份平均气温-4.1℃,最热的7月份平均气温25.7℃。极端最高气温40.3℃(1961年6月10日),极端最低气温-19.6℃(1969年2月24日)。无霜期200天—203天,霜期初日为10月19日左右,终日为3月29日左右。
由于受到大陆性季风气候影响,降水时间分布不均。雨量集中在6、7、8三个月,占年均雨量的76%。年际降雨量不均匀,降雨最多的是1954年,为1251.2毫米,降雨最少的是1965年,为370.9毫米。
(三)水文与水资源
1.地下水。昌平区有南口、高崖口、德胜口、桃峪口等众多沟口洪积扇,洪积扇彼此连接构成山前倾斜平原,山前平原区以砂砾卵石组成含水层,透水性强,直接受地表水和大气降水渗入补给,属富水区。东南部岩性为亚粘土,亚粘土夹薄层粉细砂层,透水性差,为弱富水区。
2.河流概况。昌平区境内有温榆河、东沙河、北沙河、南沙河等主要河流。温榆河属北运河水系,发源于昌平区军都山麓,是昌平区主要排水河道,上游有东沙河、北沙河、南沙河与蔺沟四条主要支流。其中东沙河源于延庆区西二道河山区,上游有德胜口沟、锥石口沟、老君堂沟三条支沟,进入十三陵水库后经白浮、西沙屯,在沙河镇北朝宗桥下游汇入北沙河。北沙河源于昌平区西北部山区,上游有四家庄河、幸福河等主要支流。南沙河源于海淀区,下游入昌平境内后汇入沙河水库。蔺沟位于昌平区东南部,由牤牛河、白浪河、钻子岭沟、八家沟于小汤山镇汇合,在前、后蔺沟村附近入温榆河。
清河属北运河水系,发源于海淀区碧云寺,流经昌平、朝阳,在顺义汇入温榆河,昌平境内长度3.3公里。老峪沟属永定河水系,流经门头沟区汇入永定河,地表均为干沟。黑山寨沟属潮白河水系,位于昌平北部深山区,为常年流水河道,自西向东出昌平境流入怀九河。区域内水体还有十三陵水库、桃峪口水库、沙河水库、王家园水库、响潭水库等中小型水库10座,总库容约10711.95万立方米。
(四)植被覆盖与土壤特征
昌平区境内大部分土壤颗粒细腻,土质较好,沙粒适中,养分含量中等,适于多种作物生长,有利于农、林、牧、副、渔各业生产发展。主要土壤类别包括棕壤类、褐土类、潮土类、水稻土类和风沙土类。
第三章 水环境现状调查分析评估与预测
一、水文水资源现状调查
(一)水文特征
昌平区多年平均降水量578毫米,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1245毫米。受大陆性季风气候影响,降水具有年际变化大、年内分配不均、丰枯水年交替发生,亦有连续发生等特点。全区2001-2015年平均降水量为493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减少了15%。
(二)水资源利用状况
昌平区近十三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为9848万立方米,仅为多年平均的61%。地下水资源量为18546万立方米,为多年平均的79%。扣除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的重复量,水资源总量为26063万立方米,为多年平均的75%。由于近年来降雨补给量持续减少,并受地下水补给条件限制,山前地带地下水资源量匮乏。2015年末地下水埋深为30.32米,比1990年末增加了15.14米。
(三)供用水情况
2015年,昌平区供水总量为20046.4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为88.4万立方米、地下水为16459.0万立方米、再生水为3499.0万立方米。全区供水仍以地下水为主,占全区供水总量的82.1%。生活用水在全区用水中比重较大,达到5381.7万立方米,占用水总量的36%;环境用水量达到3997.4万立方米,占26%;农业用水量达到3577.1万立方米,占24%;工业用水量达到2182.9万立方米,占14%。
二、污染源排放现状调查
昌平区主要有3个汇水流域,分别是温榆河流域、清河流域、怀九河流域。东小口镇、天通苑南街道、天通苑北街道、霍营街道排水和回龙观镇部分排水主要汇入清河,属于清河流域;延寿镇排水汇入黑山寨沟,属于怀九河流域;其余地区排水均汇入温榆河流域。本方案工作范围为温榆河流域,温榆河流域有北沙河、南沙河、东沙河等主要支流,其中北沙河、东沙河、温榆河上段分别设置了目标责任考核断面,因此将昌平境内温榆河流域划分为3个子流域,分别是北沙河子流域、东沙河子流域、温榆河上段子流域(南沙河、蔺沟并入温榆河上段子流域),并细化为以镇(街道)为单位的15个控制单元。
图1温榆河流域子流域和控制单元划分
表2 温榆河流域子流域和控制单元划分
子流域 |
控制单元 |
控制单元编号 |
考核断面 |
水质现状/目标 |
东沙河 子流域 |
城北街道单元 |
1-1 |
东沙河水闸 |
劣Ⅴ3/Ⅴ |
城南街道单元 |
1-2 |
|||
南邵镇单元 |
1-3 |
|||
十三陵镇单元 |
1-4 |
|||
北沙河 子流域 |
南口镇单元 |
2-1 |
朝宗桥 |
劣Ⅴ3/Ⅴ |
流村镇单元 |
2-2 |
|||
马池口镇单元 |
2-3 |
|||
阳坊镇单元 |
2-4 |
|||
温榆河上段子流域 |
百善镇单元 |
3-1 |
土沟桥 |
劣Ⅴ3/Ⅴ |
沙河镇单元 |
3-2 |
|||
崔村镇单元 |
3-3 |
|||
小汤山镇单元 |
3-4 |
|||
兴寿镇单元 |
3-5 |
|||
北七家镇单元 |
3-6 |
|||
回龙观镇单元 |
3-7 |
(一)生活污染源排放情况
温榆河流域生活源COD排放量为13388.8吨/年、氨氮排放量为1653.2吨/年、总磷排放量158.2吨/年。
城镇生活污染源排放。按照“十二五”时期总量控制规划中认定的产污系数:城镇生活污染物COD每人每天产生79克,氨氮每人每天产生9.7克,总磷每人每天产生0.95克,核算城镇生活污染物产生量,2015年温榆河流域城镇生活COD产生量为31298吨/年、氨氮产生量为3843吨/年、总磷产生量为376.4吨/年。2015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COD削减量18782.9吨/年、氨氮削减量2491.7吨/年、总磷削减量222.0吨/年。扣除各子流域污水处理厂的实际削减量,考虑入河系数,温榆河流域城镇生活污染物COD、氨氮、总磷入河量分别是11946.0吨/年、1503.3吨/年、144.5吨/年。
2.农村生活污染源排放。农村生活源产污系数参照《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按照农村生活COD产生量每人每天40克,氨氮产生量每人每天4克,总磷产生量每人每天0.4克,核算温榆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染物产生量,2015年温榆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染源COD产生量为3704.6吨/年、氨氮产生量为370.5吨/年、总磷产生量为37吨/年。目前全区农村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达到8965吨/日,扣除各子流域农村污水处理站污染物削减量,考虑入河系数,温榆河流域农村生活源COD、氨氮、总磷入河排放量分别是1442.8吨/年、149.9吨/年、13.7吨/年。
(二)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
2015年温榆河流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148家,工业废水排放量共256万吨/年。50家企业建设了废水治理设施,废水处理能力达到20358.1吨/日,98家企业没有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占企业数量的66%。工业污染源COD产生量1441.4吨/年、排放量68.3吨/年;氨氮产生量92.3吨/年、排放量8.5吨/年;总磷产生量14.1吨/年、排放量0.7吨/年。
(三)面污染源排放情况
温榆河流域面污染源共排放COD污染物量2960.7吨/年、氨氮159.6吨/年、总磷18.9吨/年。
1.畜禽养殖。全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共45家,饲养量275334头(羽),治污设施累计完成投资4321.8万元。45家养殖企业全部采用干清粪养殖方式。核定COD削减率均在80%以上、氨氮在20%-90%间、总磷20%以上。2015年温榆河流域养殖业COD产生量12239.4吨/年、排放量1433吨/年;氨氮产生量207.2吨/年、排放量100.5吨/年;总磷产生量195.4吨/年、排放量141.5吨/年。由于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全部实行干清粪,主要河道边500米以内清退养殖场和养殖大户,粪污不直接排入水体,畜禽养殖污染影响计入农田径流。
2.农业径流。农业径流包括水田、菜地、旱地、园地4种类型,根据测算,温榆河流域农业径流源排放COD污染物量46.2吨/年、氨氮22.1吨/年、总磷4.4吨/年。
3.城市径流。温榆河流域城市径流源排放COD污染物量2914.5吨/年、氨氮137.5吨/年、总磷14.5吨/年。
(四)流域污染源排放汇总
综合各类污染源,温榆河流域共排放COD污染物量16417.9吨/年、氨氮1821.3吨/年、总磷177.8吨/年,其中温榆河上段子流域COD排放量8119.2吨/年、氨氮1195.2吨/年、总磷99.2吨/年,分别占流域总排放量的50%、65%、56%;北沙河子流域COD排放量3498吨/年、氨氮362.6吨/年、总磷37.1吨/年,分别占总排放量的21%、20%、21%;东沙河子流域COD排放量4800.6吨/年、氨氮263.5吨/年、总磷41.5吨/年,各占总排放量的29%、15%、13%。生活源在总排放量中占比最大,COD、氨氮和总磷排放量均在80%以上,其次为面源,工业源排放最小。
表3 流域污染源排放情况表
三、水环境质量状况评估
(一)流域水质总体情况
昌平区地表水Ⅱ类水质河流长度36公里,占河流长度百分比为36.8%,劣Ⅴ类水质河段长度61.9公里,占河流长度百分比63.2%。温榆河上段、蔺沟、南沙河、北沙河、东沙河水质均为劣Ⅴ类。地表水河流的主要污染类型为有机污染型,主要污染物是氨氮、总磷、生化需氧量,其次为COD、高锰酸盐指数。
(二)温榆河流域主要河段水环境质量状况
温榆河流域主要河段目前水质均为劣Ⅴ类。污染物浓度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水质有好转的趋势。
1.温榆河上段。温榆河上段2015年水质类别为劣Ⅴ3,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生化需氧量。与2011年相比,2015年COD、氨氮浓度分别下降了2.2%、2.7%,总磷、生化需氧量分别下降了31.2%、10.2%。
2.东沙河。东沙河2015年水质类别为劣Ⅴ3类,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生化需氧量。与2011年相比,2015年COD、生化需氧量基本不变,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下降了56.5%、54.7%。
3.北沙河。北沙河2015年水质类别为劣Ⅴ3类,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生化需氧量。与2011年相比,2015年除总磷下降了59.5%外,COD、氨氮、生化需氧量浓度分别升高了30.2%、31.5%、17.8%。
4.蔺沟。蔺沟2015年水质类别为劣Ⅴ3类,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生化需氧量。与2011年相比,2015年COD、氨氮、总磷、生化需氧量浓度分别下降了41.7%、28.3%、49.3%、41.3%。
5.南沙河。南沙河2015年水质类别为劣Ⅴ3类,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生化需氧量。与2011年相比,2015年COD、氨氮、总磷、生化需氧量浓度分别下降了33.7%、30.2%、55.7%、34.6%。
第四章 主要水环境问题诊断和识别
一、水资源匮乏,水体纳污能力差
昌平区近十三年平均水资源量为26063万立方米,相比多年平均减少了25%。目前供水主要依赖地下水,2015年地下水供水比例达80%以上。昌平区地表水资源量多年处于较低的水平,河道缺少天然径流,流域水体流动缓慢,地表水体的稀释和净化能力下降、纳污能力差。
二、资源环境压力大,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境容量
“十二五”期间,昌平区常住人口增速较快,截止2015年底常住人口已达196.3万人。人口增长导致水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增加,温榆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量已经超过流域水环境容量。随着北京市非首都功能疏解,昌平区仍需承接中心城区人口转移,2020年昌平区人口预计达到218万人,新增水污染物排放量将持续增加,水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污染减排压力加大。
三、城镇市政基础设施不完善,污水管网建设需要加强
2015年昌平区污水处理能力为34.5万吨/日,实际污水处理量为7078万吨/年,为处理能力的56.2%。城镇排水管网覆盖面积较低,污水收集管网系统不够完善,导致污水收集能力不足,部分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滞后
昌平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网覆盖不足,大部分农村污水以渗坑的方式排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不乐观。
五、面源污染防治措施有待突破
农业面源污染不易控制,化肥进入水体引起氮磷污染,不合理使用农药、农用薄膜残留等种植业面源污染现象分布范围广、防治难度大。
城市面源污染是指通过降雨和地表径流冲刷,将地表污染物带入受纳水体,使受纳水体遭受污染。城市面源污染存在分散性和不均匀性,污染途径随机,污染治理较为困难。
六、工业大院污染隐患大
工业大院集中了小型建材企业、原料药生产、印刷、家具制造等小、低、散型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生产项目。由于产业规模小、成本低、流动性强、产业集聚不足等特点,产生的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等问题较为突出。
第五章 温榆河流域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生活污水处理
(一)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升级改造
通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昌平区预计增加COD污染物削减量12989.1吨/年、氨氮1441.6吨/年、总磷128.3吨/年。
表4 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升级改造工程表
项目 |
位置 |
运行时间 |
新增设计处理能力 (万吨/日) |
昌平污水处理中心二期 |
南邵镇 |
2017 |
3.0 |
沙河污水处理厂 |
沙河镇 |
2018 |
6.0 |
小汤山污水厂二期 |
小汤山镇 |
2018 |
7.0 |
流村再生水厂 |
流村镇 |
2018 |
0.2 |
百善污水处理厂 |
百善镇 |
2016 |
2.0 |
马池口污水处理厂 |
马池口镇 |
2016 |
2.5 |
阳坊污水处理厂 |
阳坊镇 |
2016 |
0.63 |
昌平再生水厂扩建工程 |
南邵镇 |
2020 |
3.4(新增深度处理) |
南口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 |
南口镇 |
2018 |
2.0(新增深度处理) |
TBD(南沙河)再生水厂 |
沙河镇 |
2020 |
10.0 |
(二)加大污水管网和再生水管网建设
大力加强污水管网和再生水管网建设力度。结合路网建设,逐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杜绝生活污水直排河道,到2020年,共建设污水管线108公里。建设昌平区再生水利用管线工程,新建再生水管线27公里,为河湖景观补水,并预留市政杂用的取水口。建设昌平区温榆河以南地区污水收集和再生水利用管网工程及配套工程,新建污水管网33公里,再生水管线10公里。
(三)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采取以城带村、镇带村、联村、单村等多种方式加大农村地区污水处理,提标改造39个村的污水处理设施,新建55个村的污水处理设施,对具备工程条件的其余村庄接入集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坚持“厂网并建,管网先行”的原则,避免污水管网落后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对村庄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确保稳定运行。规划建设并完善农村污水管线180公里,打通农村地区污水治理“最后一公里”。
到2020年,完成村庄污水设施改造及建设任务,城乡结合部村庄、水源地所在村、民俗旅游村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基本消除污水直排。预计削减COD排放量1003.6吨/年、氨氮93吨/年、总磷17.2吨/年。
二、推进北运河(昌平段)流域水环境治理
(一)黑臭水体治理
全面治理温榆河干流及其上游支流东沙河、南沙河、北沙河等重点河道水面环境,实施河道截污及排污口治理,有效改善河道水质。通过实施河道截污管线工程和河道水质改善工程,消除9条10段黑臭水体,治理长度43.75公里。
(二)水环境补偿考核河道治理工程
实施温榆河、叉河、温阳路边沟和唐自头村(顺义区)东排污沟的截污和水质净化工程,改善区域水环境,实现土沟桥、海淀看守所西、温阳路边沟昌平海淀交界处、唐自头村东排污沟4个水环境补偿考核断面全部达标。
(三)湿地建设工程
在温榆河流域规划建设沙河水库湿地公园、温榆河及支流湿地公园、西部绿色发展示范园湿地恢复工程,温榆河流域新建和恢复湿地总面积1000公顷。通过温榆河流域湿地建设,可削减COD排放量2110吨/年、氨氮678吨/年、总磷65.8吨/年。
表5 温榆河流域湿地建设工程表
年份 |
项目 |
新增湿地(公顷) |
恢复湿地(公顷) |
2016年 |
沙河水库湿地公园 |
0 |
500 |
2018年 |
西部绿色发展示范区湿地建设工程 |
100 |
100 |
2019—2020年 |
温榆河湿地及支流恢复工程 |
0 |
300 |
(四)清洁小流域治理
实施山区生态小流域治理,规划建设漆园、长峪城、老峪沟等13条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5平方公里。
三、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一)严格环境准入,推行清洁生产
严格环境准入,认真落实《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名录》、《昌平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及各类保护区关于禁批、限批的规定。根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制定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
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降低污染物排放水平。开展化工、制药、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对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重金属污染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
(二)实行产业结构调整、退出工业大院
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对不符合区域产业发展趋势要求的“两高一资”、产能过剩、低附加值等产业坚决淘汰。依法关停一批高污染、高能耗的“低、小、散”企业,对潜在环境危害风险大、升级改造困难的企业逐步淘汰。对工业大院进行清理改造,到2020年,力争完成温榆河流域内工业大院的清理改造工作。
表6 温榆河流域工业大院整治和退出清单
属地镇 |
工业大院名单 |
属地镇 |
工业大院名单 |
流村镇 |
上店村工业大院 |
小汤山镇 |
官牛坊工业大院 |
瓦窑村大院 |
讲礼村工业大院 |
||
下店村工业大院 |
酸枣岭工业大院 |
||
百善镇 |
百善村工业大院 |
兴寿镇 |
麦庄村工业大院 |
吕各庄工业大院 |
秦城村工业大院 |
||
孟祖村工业大院 |
沙陀村工业大院 |
||
泥洼村工业大院 |
桃林村工业大院 |
||
上东廓工业大院 |
西新城工业大院 |
||
狮子营工业大院 |
西营村工业大院 |
||
沙河镇 |
白各庄工业大院 |
北七家镇 |
八仙庄工业大院 |
北二村工业大院 |
白庙村工业大院 |
||
东一村工业大院 |
平西府工业大院 |
||
七里渠北工业大院 |
西沙各庄工业大院 |
||
辛力屯工业大院 |
歇甲庄工业大院 |
||
马池口镇 |
奤夿屯工业大院 |
阳坊镇 |
八口村工业大院 |
亭自庄工业大院 |
东贯市工业大院 |
||
西坨村工业大院 |
西马坊工业大院 |
||
丈头村工业大院 |
辛庄村工业大院 |
||
百泉庄工业大院 |
崔村镇 |
大辛峰工业大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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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村工业大院 |
南庄村工业大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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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桥村工业大院 |
南庄营工业大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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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自庄工业大院 |
西辛峰工业大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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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观镇 |
龙祥工业大院 |
香堂村工业大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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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邵镇 |
张各庄工业大院 |
真顺村工业大院 |
(三)加强企业污染防治力度
加强工业企业污水的治理力度、监管力度。引导督促全区污水排放企业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或对污水进行委托处理,实现达标排放,严禁污水直排。企业排放工业废水经预处理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进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推进中关村昌平园、未来科技城入驻企业污水排放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监控装置并实现与环保部门联网。
四、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一)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1.畜禽养殖企业退出。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禁止新建和扩建养殖场(小区),根据“控总量,减存量”原则,严格畜禽养殖场(小区)管理。由镇(街道)对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开展清理工作,禁养区外保留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雨污分流,并配备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
2.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建设、改造、升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设施。2020年底前,完成全区规模化养猪场、养牛场粪便污水治理,实现资源化利用。
(二)农业种植污染治理
调整农业种植结构,促使农户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通过测土配方等技术提高用肥的精准性,提高利用率。鼓励农民使用有机肥、绿肥、农家肥替代化肥。减少农药使用量,提升农药利用率,通过科技研发和补贴的政策,鼓励农民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
五、控制城市径流污染
以未来科技城、北京科技商务区、中关村昌平园、中关村国家工程技术创新基地、沙河高教园等功能区为重点,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采用“渗、滞、蓄、净、用、排”措施,发挥城市绿地等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削减城市径流污染负荷。
六、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加强水环境管理
(一)强化水污染防治监管措施
以镇(街道)为单元开展污染溯源工作,理清断面水质超标原因。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控,加强园区内企业、污水管网未覆盖区域企事业单位监管,确保污水达标排放。推动污染企业退出,制定实施分年度搬迁改造计划或调整退出方案,推动企业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开展重点企业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试点。
(二)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创新监管体系
按照市环保局、市编办的统一部署,加强基层环保执法力量。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将环保工作纳入现有网格化城市管理平台,将环保职责具体落实到各镇(街道),并逐一明确监管责任人。建立以基层网格为单元的污染源动态更新与管理机制,健全分级分类处理和上报反馈制度。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委会、未来科技城管委会明确环保主管部门,设立环保岗位,报送市、区两级环保、水务、经济信息化部门备案。
(三)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提高水环境监测能力,完善手工监测与自动监测相结合的监测体系。提升区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指标监测、化学物质监测水平,提高环境风险防控技术、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技术体系,优化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建立镇(街道)、村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体系。
七、温榆河流域重点工程
温榆河流域规划建设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6大项、19小项,通过重点工程建设,断面水质可以达到目标要求。
表7 温榆河流域规划重点工程
类型 |
工程名称 |
主要内容 |
实施时间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涉及流域 |
大力加强生活污水处理力度 |
昌平再生水厂升级改造工程 |
再生水处理能力由5万立方米/天增加到8.4立方米/天。 |
2019—2020年 |
区水务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环保局、南邵镇政府 |
东沙河子流域 |
南口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
增加再生水处理能力2万立方米/天。 |
2017—2018年 |
区水务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环保局、南口镇政府 |
北沙河子流域 |
|
新建TBD(南沙河)再生水厂 |
新增处理能力10万立方米/天。 |
2018—2020年 |
区水务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环保局、沙河镇政府 |
温榆河上段子流域 |
|
污水管网工程 |
建设污水管线108公里。 |
2016—2020年 |
区水务局 区市政市容委 |
区市政市容委、 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全流域 |
|
农村治污工程 |
改造39个村和新建55个村的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具备工程条件的其他村庄接入污水处理厂。 |
2016—2018年 |
区水务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环保局、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全流域 |
|
昌平区温榆河以南地区污水收集和再生水利用管网工程及配套工程 |
新建污水管网33公里,再生水管线10公里。 |
2017—2019年 |
区水务局 |
区市政市容委、 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温榆河上段子流域 |
|
再生水利用管网工程 |
新建再生水管线27公里,为河湖景观补水,并预留市政杂用的取水口。 |
2016—2020年 |
区水务局 |
区市政市容委、 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全流域 |
|
北运河(昌平段)水环境治理工程 |
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
治理北沙河、南沙河、温榆河、土城、一排干、幸福河、孟祖河、东小口沟、定福皇庄排沟9条10段黑臭水体,治理长度38.58公里。 |
2016—2017年 |
区水务局 |
区环保局 |
全流域 |
湿地建设工程 |
建设沙河水库湿地公园、温榆河及其支流湿地公园和西部绿色示范发展园湿地恢复工程等。 |
2016—2020年 |
区园林局 |
区水务局 |
全流域 |
|
水环境补偿考核 河道治理工程 |
实施温榆河、叉河、温阳路边沟和唐自头村东排污沟的截污和水质净化工程,实现水环境补偿考核断面全部达标。 |
2016年 |
区水务局 |
区环保局 |
温榆河上段子流域 |
|
生态清洁小流域 治理工程 |
建设漆园、长峪城、老峪沟等13条生态清洁小流域。 |
2016—2020年 |
区水务局 |
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全流域 |
|
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
产业结构调整 |
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关停退出双高企业、重点企业关停、转迁工程。 |
2016—2020年 |
区经信委 |
区环保局、 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全流域 |
工业大院整治和 退出 |
完成流域内工业大院的清理改造工作。 |
2016—2020年 |
区经信委 |
区环保局、 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全流域 |
|
推进农业污染防治 |
畜禽养殖企业退出 |
对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开展清理工作。 |
2016年 |
区农业局 |
区环保局 |
全流域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 |
对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建设、改造、升级。 |
2016—2020年 |
区农业局 |
区环保局 |
全流域 |
|
农业种植污染治理 |
减少农药、化肥使用。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科学施肥。 |
2016—2020年 |
区农业局 |
区园林绿化局 |
全流域 |
|
控制城市径流污染 |
控制城市径流污 |
以未来科技城、北京科技商务区、中关村昌平园、中关村国家工程技术创新基地、沙河高教园等功能区为重点,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
2016—2020年 |
区水务局 |
区市政市容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园林绿化局、市规划委昌平分局、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全流域 |
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加强水环境管理 |
排污许可证 推广工程 |
制定排污许可证实施细则,拟定区内排污许可证推广实施计划,制定排污许可证单位名单,与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及环保行政审批统筹协调。 |
2016—2017年 |
区环保局 |
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全流域 |
重点企业强制性 清洁生产审核 |
逐步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降低能耗,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排放。 |
2016—2020年 |
区环保局 |
区经济信息化委、 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全流域 |
第六章 京密引水渠和十三陵水库水质稳定达标方案
一、京密引水渠水质稳定达标方案
(一)水质现状
京密引水渠规划水质类别为Ⅱ类,2015年上苑断面、后沙涧断面所有监测项目年均值均符合Ⅱ类水质目标要求。
(二)存在问题
京密引水渠保护区范围内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存在汽修、建材、垂钓园等企业;二是临河公路狭窄、交通拥挤、大货车众多,交通事故带来的水体污染风险较大;三是部分河段未安装防护网,夏季渠道内经常有人游泳。
(三)京密引水渠一级保护区保护措施建议
《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第五十九条提出地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装载有毒污染物的车辆驶入;禁止从事网箱养殖;禁止从事水上旅游、游泳或者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如下治理措施建议:
1.清理一级保护区污染源。应彻底清理保护区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垂钓园等不符合法规的建设项目,主要分布在阳坊镇、马池口镇、南邵镇、兴寿镇等临河村庄的地域范围内。
2.加强污水处理监管。水源地周边村庄暂时不能纳入搬迁计划的,污水应全部纳入污水管网,接入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禁止随意倾倒污水。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监管,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3.怀昌路等临河公路风险监管。京密引水渠侧道路(怀昌路)不应作为交通主干道,禁止大货车、农用车等重型、污染较大、风险较大的交通工具通行。在没有变更道路前,应加紧修建渠边护栏,预防交通事故对水源地的影响。
4.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防护网。跨河公路桥、怀昌路等重要交通道路全部安装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和应急池等设施。重点渠段建设电子眼监视系统,安装监视探头,对京密引水渠进行24小时的实时监控。
5.控制面源污染。远期可在河道边设置雨水蓄水池、湿地等措施,采用点(调蓄池)、线(沿河收集管线)、面(下凹绿地、湿地、蓄滞洪区)等方式,实现雨水收集,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利用,减小雨季的雨水径流影响。
6.落实责任、严格管理。有关责任单位加大巡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实现保护区内网格化管理。依法监管保护区内企业,制定搬迁计划,加快清理清退。严格监管临河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确保污水全部接入管网,达标排放。
二、十三陵水库水质稳定达标方案
(一)水质现状
十三陵水库坝前断面规划水质类别为Ⅲ类,目前年均值符合水质要求。
(二)存在问题
尽管十三陵水库水质保持达标,但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紧邻水库周边存在大量农家院、采摘园等,污水排放难以有效控制,雨季会对水库带来面源污染。二是十三陵水库库区(二坝)仍存在娱乐项目,如卡丁车、骑马旅游,游人可以自由进出二坝附近的滩涂。
(三)十三陵水库保护措施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污染防治措施:一是加强农家乐污水处理监管。农家乐污水全部纳入污水管网,接入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不允许私建渗井、渗坑、倾倒污水的行为。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监管,确保污水达标排放。二是清退库区娱乐项目。对于库区的卡丁车、骑马旅游等项目应予以清退。三是加强库区封闭管理、加设明显标识、在人群易进出的地方建设防护网,防止居民和旅游者任意进入库区浅滩。必要的地方加设电子眼,实时监控。四是建设十三陵水库补水工程,南水北调密云水库调蓄工程向十三陵水库补水。
第七章 保障措施
一、落实资金保障、建立区域补偿机制
积极争取国家、市级财政资金用于本区环境污染防治,加大区、镇(街道)财政投入,按照规划重点工程实施计划制定资金保障方案,加强资金落实情况的督导和绩效考核。探索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项目PPP模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生态环境建设。
落实区域生态补偿政策,研究开展流域上下游镇(街道)因污染物超过断面水质考核标准而进行的经济补偿机制,盘活补偿资金。根据《北京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试行)》(京政办发〔2014〕57号),确定昌平区流域补偿考核指标、考核标准、补偿核算方法,制定补偿金收缴、分配和使用制度。断面补偿金专款用于水环境治理项目、污水治理及配套设施建设、相关监测设施的建设与运维等,或由统筹用于全区水环境保护项目。
二、分解落实责任、加强责任考核
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是实施本方案的责任主体,要制定本单位水污染防治工作措施,细化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工程项目。区有关部门对本行业、本领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行业管理,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加强协作、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
严格落实责任考核,切实落实镇(街道)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依据《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昌平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有关法规规定,研究制定《昌平区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根据镇(街道)综合考核结果,实施奖惩措施。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的,以及干预、伪造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记录在案,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三、认真执行“河长制”
严格执行河道生态环境管理“河长制”,对全区境内河道、由属地镇(街道)管理的沟道进行生态环境管理、开展河道及周边综合治理。协调河湖生态环境管理的重大问题,确保机构、资金、人员全面落实。
四、强化主体责任
排污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完善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切实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企业要自行监测或委托监测污染物排放情况,积极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重点排污企业要取得排污许可,规范安装污水排放在线监测设施。
指导督促企业主动、如实公开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鼓励企业编制和公开年度环境行为报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将企业环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于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用地审批、投融资、财政奖补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
五、引导全民参与环境污染治理
加强本区环境宣教机构标准化建设,扶持镇(街道)环境宣教队伍建设,完善以区为中心、辐射镇(街道)的环境宣教体系。
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做好环保法规政策、环保知识、环保成就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环境事件和环境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倡导绿色环保消费与生活,在学校、社区积极开展环保科普教育活动,创建特色环境教育基地,提高全区居民环境科学素养和环保意识。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