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8月21日印发《关于推进省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今明两年内,要省、市、县、乡四级联动推进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工作,确保基层一线省党代会代表列席省委重要会议全覆盖,参加省委组织的重要活动全覆盖。
落实和完善党代会代表任期制,是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推进制度治党的一个重要探索。此前,我省已在部分市、县、乡开展党代表任期制工作,在发挥党代表作用服务党的中心工作等方面取得明显效果。省委决定在省级层面推进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工作,这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目的在于打造服务中心大局平台、党内监督平台、扩大党内民主平台,推动代表经常性地发挥作用,不断提高省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工作水平。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我省基层一线省党代会代表要列席省委全会、省委常委会,参加重要干部推荐会,列席省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及省委研究部署重要工作的其他重要会议。同时,今明两年,要组织省党代会代表开展一轮调研视察活动,由省委统一安排并明确主题,选举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确保每名代表每年参加一次调研视察活动。
在参与评议监督方面,实施方案要求,省委常委会听取各市(州)党委书记党建工作述职时,要邀请20名左右担任基层党组织书记的省党代会代表列席会议,并进行评议;邀请省党代会代表对政府部门政风和公共服务行业行风状况进行监督和评议时,参与调查评议的代表数不少于代表总数的80%;干部民主评议时,本地、本单位的部分代表要参与;省委巡视组对各地、各单位开展巡视工作时,也要听取被巡视地区、单位部分代表的意见。
在省党代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工作方面,由省委统一安排,各选举单位具体负责实施,采取经常性联系与集中走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集中走访基层活动从每年11月起到次年3月底,由各选举单位组织开展。
实施方案还要求建立省党代会代表提议制度、提案制度和提议提案办理制度;在制定省委重要文件时要邀请代表参与,出台重要文件要征求代表意见。
今明两年,我省将分两期对基层一线代表进行全覆盖集中培训,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并建立代表履职考评制度,加强代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