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强调,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地方机构改革的重要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推进市、县(市、区)机构改革;要把机构改革作为一个系统工程,紧紧抓住动员部署、班子配备、转隶组建、制定“三定”规定等关键环节,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明确改革路线图、时间表,确保2019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市县涉改部门班子配备、集中办公和挂牌、人员转隶等工作,2月底前印发有关部门和单位“三定”规定,3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要将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督察任务和巡察范围,强化监督和执纪问责,保障改革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