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工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13个部门共同印发《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各地要制定智能建造人才培育相关政策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建立智能建造人才培养和发展的长效机制。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单位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和示范应用工程,培养一批领军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产业工人队伍。鼓励企业和高等院校深化合作,为智能建造发展提供人才后备保障。
经学时达标并考试合格者,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认证中心批准并颁发智能建造师专业技术人员证书,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中国招标投标网同期对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