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方案》制定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89号)和《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扶持建筑业企业发展的意见》(辽住建〔2017〕162号),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并征求了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和目标、推进建筑业监管改革、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优化建筑市场环境、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提高我市企业外埠市场占有份额和加强保障措施八个部分。
(一)《实施方案》的第一部分是对该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
(二)《实施方案》的第二部分是推进建筑业监管改革。提出四项内容:一是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二是扶持建筑企业发展壮大;三是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四是完善招标投标制度。
(三)《实施方案》的第三部分是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提出四项内容:一是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二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三是全面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四是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四)《实施方案》的第四部分是优化建筑市场环境。提出四项内容:一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诚信、失信管理力度;二是加强承包履约管理,减轻企业负担;三是规范各类保证金返还管理;四是逐步建立工程量清单计价为核心的计价体系。
(五)《实施方案》的第五部分是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出三项内容: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二是改革建筑用工制度;三是保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
(六)《实施方案》的第六部分是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提出四项内容:一是推广装配式建筑,拉动新型建筑装备制造业发展;二是推行住宅建筑全装修;三是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四是提高建筑设计、景观设计、装饰设计水平。
(七)《实施方案》的第七部分是提高我市企业外埠市场占有份额。提出三项内容:一是积极支持企业开拓外埠市场;二是加强对企业“走出去”的动态监测和跟踪服务;三是鼓励外埠企业本地化经营。
(八)《实施方案》的第八部分是加强保障措施。提出三项内容: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二是强化督促检查;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