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队伍数量和结构要求
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满足专业教学需要,每个专业至少应有10名专任教师,专业生师比不高于24:1。校外兼职教师占教师总数的比例应不高于25%。
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应不低于50%。
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应不低于30%。
教师背景和水平要求
(1)专业背景
从事各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科、研究生学历中,至少有一个学历为机械类专业或相关理工基础类专业。
(2)工程背景
专任教师中具有企业或相关工程实践经验的比例应不低于20%,从事过工程设计和研究背景的比例应不低于30%。
教师发展环境
各高校应建立基层教学组织,健全教学研讨、老教师传帮带、集体备课和重点研讨教学难点等机制。
各高校应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有合理可行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为教师进修、从事学术交流活动提供支持,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包括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培养。
各高校应拥有良好的相应学科基础,为教师从事科学研究与工程实践提供基本的条件、环境和氛围。鼓励和支持教师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指导学生开展学术研究与交流、工程设计与开发、社会服务等。使教师明确其在教学质量提升过程中的责任,不断改进工作,满足专业教育不断发展的要求 。
教学设施要求
(1)教室、实验室及设备在数量和功能上满足教学需要。有良好的管理、维护和更新机制,使学生能够方便地使用。
(2)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实验设备充足、完备,满足各类课程教学实验的需求,实验技术人员数量充足,能够熟练地管理、配置、维护实验设备,保证实验条件的有效利用,有效指导学生进行实验。
(3)建有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基地,吸引学生广泛参与科技活动,提高创造性设计能力、综合设计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
(4)与企业合作共建实习基地,在教学过程中为全体学生提供稳定的参与工程实践的平台和环境。参与教学活动的人员应理解实践教学日标与要求,配备的校外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应具有项目开发或工程经验。
信息资源要求
配备各类图书、手册、标准、期刊及电子与网络信息资源,能满足学生专业学习和教师专业教学与科研所需 。
教学经费有保证,生均年教学运行费不低于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能满足专业教学、建设、发展的需要,且随着教育事业经费的增长而稳步增长。
已建专业除正常教学运行经费外,应有稳定的专业建设经费投入,满足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维护更新、图书资料购买、实习基地建设等需求。
新开办专业应保证一定数额的不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在内的专业开办经费,特别是要有实验室建设经费 。
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要求
各高校应对主要教学环节(包括理论课程、实验课程等)建立质量监控机制,使主要教学环节的实施过程处于有效监控状态;各主要教学环节应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应建立对课程体系设置和主要教学环节教学质量的定期评价机制,评价时应重视学生与校内外专家的意见。
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要求
各高校应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及时掌握毕业生就业去向和就业质量、毕业生职业满意度和工作成就感、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等;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对毕业生跟踪反馈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作为进行质量改进的主要依据。
专业的持续改进机制要求
各高校应建立持续改进机制,针对教学质量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的纠正与预防措施,进行持续改进,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