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的制定方法有:观测法、试验法、统计法和计算法
观测法是对施工过程中实际完成产品的数量进行现场观察、测定,再通过分析整理和计算确定建筑材料消耗定额的一种方法。
这种方法最适宜制定材料的损耗定额。因为只有通过现场观察、测定,才能正确区别哪些属于不可避免的损耗;哪些属于可以避免的损耗。
用观测法制定材料的消耗定额时,所选用的观测对象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建筑物应具有代表性,
②施工方法符合操作规范的要求,
③建筑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符合技术、设计的要求,
④被观测对象在节约材料和保证产品质量等方面有较好的成绩。
试验法是通过专门的仪器和设备在试验室内确定材料消耗定额的一种方法。
这种方法适用于能在试验室条件下进行测定的塑性材料和液体材料(如砼、砂浆、沥青玛帝脂、油漆涂料及防腐等)。
例如:可测定出砼的配合比,然后计算出每1M3砼中的水泥、砂、石、水的消耗量。由于在实验室内比施工现场具有更好的工作条件,所以能更深入、详细地研究各种因素对材料消耗的影响,从中得到比较准确的数据。但是,在实验室中无法充分估计到施工现场中某些外界因素对材料消耗的影响。
因此,要求实验室条件尽量与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施工条件一致,同时在测定后用观察法进行审核和修正。
统计法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分部分项工程所拨发的各种材料数量、完成的产品数量和竣工后的材料剩余数量,进行统计、分析、计算,来确定材料消耗定额的方法。
这种方法简便易行,不需组织专人观测和试验。但应注意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和系统性,要有准确的领退料统计数字和完成工程量的统计资料。统计对象也应加以认真选择,并注意和其他方法结合使用,以提高所拟定额的准确程度。
计算法是根据施工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用理论公式计算出产品的材料净用量,从而制定出材料的消耗定额。
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块状、板状、和卷筒状产品(如砖、钢材、玻璃、油毡等)的材料消耗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