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荣誉
自 2005年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后,2009年1月,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在十七大精神的指引下,在上级部门的支持、关心和帮助下,公司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文明”一起抓,不仅大大促进了企业经济的高速增长,而且深化了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并取得丰硕成果:公司先后获得了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先进单位、中国商业名牌企业、中国商业服务名牌、全国外商投资先进企业、全国商业行业顾客满意企业、全国用户满意企业、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青年文明号、浙江省文明单位、省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省计质量先进单位、省卫生先进单位、省消防安全达标单位等各级荣誉称号,实现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