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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办法第五章 附 则

2022/07/16123 作者:佚名
导读:第四十条 仲裁费的收取标准由杭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会同市场价局核定,并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杭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条 仲裁费的收取标准由杭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会同市场价局核定,并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杭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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