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林业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与项目申报审批培训班”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5月27日讯
林社字〔2015〕 47 号
关于举办“林业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与项目申报审批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
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国家加大对林业的投资力度,设置了专项资金以推动林业发展。随着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林业建设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国家财政加大对林业扶持资金的投入。近年来,作为国家林业局直属传媒机构,中国林业出版社始终秉承“立足林业、面向基层、诚信服务、追求卓越”的发展理念,积极推进国内外林业学术交流、技术研讨、技术培训等活动,连续推出多个重点培训交流项目,受到系统内外干部职工的欢迎和好评。为加强对林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中国林业出版社决定举办“林业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与项目申报审批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林业项目专项资金的内涵;
2.国家对林业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
3.林业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提高林业项目专项资金效益的有效措施;
5.林业项目专项资金管护责任制度;
6. 林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与审批;
7. 林业专项资金项目检查验收。
二、培训方式
培训班拟邀请林业项目专项资金项目方面的专家主讲。
三、参加对象
林业系统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工作分管领导,财务(会计)处(科)处长、副处长,内审处(科)处长、副处长,办公室主任,高级会计师、审计师及相关业务骨干。
四、时间地点
2015年7月03日——2015年7月06日 四川 成都
2015年7月10日——2015年7月13日 宁夏 银川
2015年7月31日——2015年8月03日 云南 昆明
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培训证书
培训结束,颁发中国林业出版社《2015林业管理经营高级培训证书》。
六、其它事项
1.参加人员每人交纳培训费16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所有费用当日交纳,统一开具报销发票。
2.请各有关单位在研讨班开班前10天将参加培训班人员报名表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培训班会务组。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