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明确了中部崛起的重点任务,制定了进一步扶持的政策措施。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并明确要进一步细化和落实中部地区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的有关政策。随着《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和《“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深入实施,项目将会增加,投资将会倾斜,政策将会优惠,这将对我市建设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是中原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我省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的定位更加明晰、地位更加重要,一大批重大项目进入国家规划,有利于我市更多地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培育区域竞争新优势。
三是《中原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我省“十二五”规划建议和规划纲要都提出,必须把城镇化带动“三化”协调发展作为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的关键性、全局性、战略性举措,赋予城镇化扩内需、调结构、转方式和惠民生等新的内涵和任务。并安排了一大批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改造项目,对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四是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政策带来的机遇。中央站在扩投资、保增长、惠民生的战略高度,作出了大规模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决策部署。五是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面临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城乡建设大发展的难得机遇,全省建设系统思想高度统一,抢抓机遇意愿强烈,为促进科学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一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适度调整的挑战。中央强调,将根据新形势、新情况,适时适度对宏观经济政策的力度、节奏和重点做出适当调整,这对我们把握和运用中央政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央行存款准备金率上调,“银根”“地根”适度从紧,对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将产生一定影响,融资难度会进一步加大,取得土地会更加困难。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一方面可以更好地维护被拆迁人的权益,另一方面也会提高拆迁成本,增加拆迁难度。既要抑制高房价,满足百姓住有所居的需求,又要保持房地产市场繁荣,政府宏观调控的两难选择,导致了房地产政策的不确定性。
二是我市城镇化整体水平还较低,城乡统筹难度较大,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城乡规划的引导调控能力不足。
三是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高,城乡基础设施综合承载能力较薄弱,城镇承载产业、吸纳就业、集聚人口等功能不强。四是破解城乡建设资金难题的压力依然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