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秘书科工作职责
在处领导带领下负责处理单位日常政务工作的综合管理服务科。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精神。严格按公文处理程序,协助处领导起草各类文字材料,做好党务资料的统计及各类会议的组织、记录工作。
2、负责单位文件收发、登记、传阅、分发、上报。认真做好各类文件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工作
3、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做好单位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和核算工作,编制工程项目用款计划和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定期分析单位财务执行情况,向领导提供可靠信息,当好领导决策参谋。
4、保护单位各项财产物资、货币资金的完整。积极配合各科经济业务开展工作。做好会计档案的归档、保存和销毁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人事、劳资工作的政策和有关奖惩规定,做好单位人事信息统计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认真办理法人证年审、职工年度考核、评优、调资等一系列人事手续,落实在职及退休职工的各项福利待遇。
二、前期工程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和各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按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地开展工程前期工作。
2、负责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委托咨询单位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或项目建议书)、方案评审和初步设计评审;委托勘测单位进行地质勘察、规划定点和规划核实;委托征地机构进行征地拆迁工作;委托审图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和备案;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国家规定限额的工程或服务招标,组织政府采购限额内的工程或服务的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或政府采购),办理单位限额内的工程或服务的委托;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3、负责办理项目立项、土地、规划、报建等项目行政许可手续。督促施工单位办理质监和安监审批手续;督促监理单位办理监理备案手续。申领土地证、规划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规划核实单。
4、负责办理土地(征地、租借地和破路占道)、房屋(拆迁或回建)、苗木(移植或砍伐)、管线(改造或迁移)和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和场地平整)等现场施工条件具备手续及补偿。
5、负责联系协调规划、土地、建设等相关行政许可审批单位或部门。
6、协助和参与施工技术科进行工程验收、造价审核和竣工结算等工作。协助相关科室完成工程项目的其它工作。
7、负责前期部分文件收发、整理和归档及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对被委托单位工程及服务跟踪评估,建立和优选合格委托人名单。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施工技术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政策和各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按建设程序规范地开展施工技术科工作。
2、负责按有关规定办理监理合同、施工合同送财政审查等手续,与监理及施工单位商签合同。
3、负责派出建设单位项目代表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单位的施工进行协调工作,及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行合同情况进行监督。
4、负责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第一次工地会议,协助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
5、负责制定本科工作目标和计划,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的竣工验收、建安工程费用的竣工结算、工程移交及办理质保期满终止合同手续等工作。
6、负责施工技术档案的整理及归档管理。
7、协助前期科办理招标、报建及签订合同等工作,协助相关科室完成工程项目的其他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