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35条)
因此,我国的标准化规章可以分成下列三类: 一、国家标准化行政部门制定发布的标准化规章: 目前是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有关标准化工作的办法、规定、章程。(见下表),它们一般都是依据标准化法律、法规对某种或某一方面标准化工作行业具体解释补充或规定。 我国主要国家标准化规章一览表
序号 |
规章名称 |
发布或实施日期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条文解释 |
1990-07-23 |
2 |
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
1990-08-24 |
3 |
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
1990-08-24 |
4 |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
1990-09-06 |
5 |
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
1990-08-24 |
6 |
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
1991-02-26 |
7 |
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 |
1990-09-06 |
8 |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办法 |
1993-12-13 |
9 |
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标准化审查管理办法 |
1984-12-15 |
10 |
机电新产品标准化审查管理办法 |
1981-03-14 |
11 |
标准档案管理办法 |
1991-10-28 |
12 |
国家实物标准管理办法 |
1980-01-02 |
13 |
标准情报工作管理办法 |
1991-03-12 |
14 |
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管理办法 |
1988-05-07 |
15 |
标准化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
1990-05-09 |
16 |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 |
1990-08-24 |
17 |
棉花品级实物标准管理办法 |
1985-03-07 |
18 |
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 |
1992-01-30 |
19 |
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管理办法 |
1992-01-30 |
20 |
标准出版发行管理办法 |
1991-11-07 |
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发布的标准化规章 如机械工业部制定发布的《机械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认可管理办法》(1996年)、《机械工业产品实施强制性标准认定管理办法》(1996年)、《机械工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条例》轻工业部制定发布的《轻工业部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等等,这类标准化规章是依据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化规定向部门(行业或专业)的扩展,也是对国家标准化规章的补充细化和具体化,具有鲜明的部门(行业或专业)特色。 三、省级人民政府、省级政府所在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政府制定发布的地方标准化规章 具体的地说、就是: 北京、上海、天津、辽宁、河北、广东、宁夏、内蒙、新疆等30直辖市、省和自治区政府批准、发布的标准化方面的规定、办法、条例等。如《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条例》、《上海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验收实施办法》、《xx省标准化法实施细则》等等。 杭州、福州、广州、济南、南宁、乌鲁木齐、银川、拉萨等省和自治区政府所在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发布的标准化方面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等。如《武汉市标准化管理办法》、《杭州市产品质量监督规定》、《乌鲁木齐市<标准化法>实施细则》等。 宁波、青岛、深圳等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的标准化方面的规定、细则等,如《宁波市标准化管理办法》、《深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规定》等。 这些标准化规章是国家标准化规章制度向地方的扩展,也是对国家标准化规章的补充和具体化,具有鲜明的地方性特色。 上述三类标准化规章中,一般来说: 后二类标准化规章不能与国家标准化规章抵触,更不能违反标准化法律和标准化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