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格力“废标案”即将以一种出人意料的方式结束。2010年4月28日,广州中院在21楼的会议室召开由该院领导主持的协调会议。格力代理律师透露,经过“良好沟通”,格力最终决定撤销包括行政和民事在内的关于“废标案”的所有诉讼。
个中缘由,谷辽海不愿多作解释,只表示此次协调各方并未谈及具体案子。面对追问,谷辽海一再强调“以和为贵”,并表示这是“皆大欢喜”的结果。五一假期后,格力将会向法院递交书面的撤诉申请。谷辽海表示,此案件不会对格力未来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产生影响。
从广州中院的行政裁定书中看到,“上诉人广州格力空调销售有限公司因诉被上诉人广州市财政局行政复议决定一案,不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09)天法行初字第91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已依法受理。在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广州格力空调销售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8日自愿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
据行政裁定书上显示,广州中院作出裁定的日期是5月14日,“准许上诉人广州格力空调销售有限公司撤回起诉。裁定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