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的范围为全市从事农业生产的住房困难群众。主要对象是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家庭以及未纳入低保的边缘贫困户等困难群体中的住房苦难农户从住房最困难的家庭入手,逐步推进,一次改善。
住房困难户是指目前没有属于自己的固定住房、借助他人房屋的困难家庭以及居住在主题结构地基下陷、墙体裂缝、梁腐朽、房屋倒塌和受地质灾害影响、威胁生命安全的住房家庭。凡是近年来已享受过国家建房补助的、新建房屋让给子女居住自己仍居住在危房中的、虽属危房户但常年举家在外的,不能列入危房改造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