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苏桥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相关工作部署,加强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工作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全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任务指标,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桂林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6日
桂林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有关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精神,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