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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简介

2022/07/16126 作者:佚名
导读: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桂林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 桂林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各项财税体制改革任务,进一步推进我市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5〕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桂林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

桂林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各项财税体制改革任务,进一步推进我市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5〕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以及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部署,以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为重点,统筹规划、积极稳妥、协同推进财税领域各项改革工作。坚持开源、节流、依法、增效,加快打造“五个财政”(发展财政、民生财政、和谐财政、绩效财政、透明财政),逐步建立符合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要求,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的科学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坚持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一本蓝图绘到底”,为我市推进“加快建设新城,着力提升老城,产业融合发展,城乡协调推进,生态文化相融,富裕和谐桂林”的发展战略提供坚实的财力基础和财税制度保障。

(二)主要目标

按照完善制度、明确事权、落实政策、透明预算、提高效率的思路,建立以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政府间财政关系制度为内容的现代财政制度。在中央、自治区改革框架下,结合我市实际,稳步推进我市财税体制改革工作,争取到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各项改革基本到位,现代财税制度基本建立。

(三)基本原则

——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明确政府与市场的职能边界,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结合起来,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充分发挥财政在实施宏观调控、优化发展环境、提供公共服务和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注重兼顾提高效率与促进公平。既要培育壮大财源,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努力做大财税经济蛋糕,又要推进科学理财和预算绩效管理,健全运行机制和监督制度,提高财政管理效率;在此基础上,更加注重公平,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从而进一步激发活力、提高效率。

——统筹协调当前发展与长远利益。既要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影响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又要着眼长远,切实增强财政的可持续性。

——坚持顶层设计与因地制宜相结合。一方面,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确定的改革路线图、改革方案和时间表稳步推进,确保改革的协同、稳健和实效;另一方面,要结合本地实际大胆探索实践,准确把握各项改革措施推进的时机、力度和节奏,走出一条符合本地实际的财政改革发展新路子。

——充分调动各级政府的积极性。既要保障市本级加强宏观调控、实施重大改革、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协调区域发展的能力,又要切实保护县区利益,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政府推动改革、发展经济、壮大财力、改善民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协同推进财税改革与其他改革。要充分发挥财税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和基础支撑作用,积极支持其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使财税体制改革与其他改革相互衔接、相互协调,实现各项改革协同推进。

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

1.建立透明预算制度。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部门预决算;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逐步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并研究将部门预决算按经济分类科目公开。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积极推进财税优惠政策等财政政策公开。健全预算标准体系,进一步适应预算公开要求。

2.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有序推进重点支出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项目的清理规范工作,对重点支出根据推进改革的实际需要和确需保障的内容统筹安排、优先保障。配合自治区开展税费改革和法规修订,落实城市维护建设税、排污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耕地开垦费等税费改革规定,统筹安排这些领域的经费。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支出范围,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提高政府统筹能力,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建立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使用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到2020年提高至30%以上。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确保基金结余保值增值,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实现社会保险基金制度的可持续运行。

3.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一般公共预算审核的重点由财政收支平衡状态向支出预算和支出政策拓展;强化支出预算约束,各级政府向本级人大报告支出预算的同时,重点报告支出政策内容;预算执行中如需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必须报经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收入预算从约束性指标转为预期性指标,根据经济形势和政策调整等因素科学预测,强化依法治税管费。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根据政府性基金项目的收支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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