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情况
2009年市政府已制定《桂林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桂林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试行)》(市政办〔2009〕153号),2013年市本级制定了《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窗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办法》(市政办〔2013〕139号),明确规定“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是市各有关单位派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承办机构。市各有关单位应当授权窗口作为本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机构之一,代表本单位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市本级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47条,其中当面申请35条,网上申请及信函申请12条,主要涉及发改、国土、环保、住建、规划、房产等部门信息。所有受理的依申请公开都按规定程序和时限答复了申请人,其中同意公开答复的28条,不予公开的5条,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2条,其他原因的2条。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2013年全市不予公开政府信息5条,其中1件涉及国家秘密,2件涉及商业秘密,2件涉及个人隐私,以上5条信息均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内容,已按规定程序答复了申请人。
(四)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和图书馆为全市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场所,市政务办为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管理机构。市政务服务中心面积约4000平方米,设有102个服务窗口,入驻部门58家,其中:一楼有21个单位,服务窗口50个,以民生服务等为主,同时设有效能监察室、投诉受理、咨询服务、信息查询、商务中心、银行、保安等接待服务场所;
二楼有37个单位,服务窗口52个,主要办理涉及经济发展、企业服务为主的审批事项,各政务服务窗口均为本单位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之一。同时有市政务办、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处、依申请公开受理处等接待服务场所。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均设有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配备有专职工作人员和电子查询设备,可查询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