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桂林市榕荫路8号
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全市环卫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环卫专业技术的科学研究和推广应用。
3、负责全市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4、负责对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
5、负责对全市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管理。
6、负责行业的指导、监督、检查,协调各城区及市属各县的环境卫生工作。
7、负责协调各城区环卫基础设施设备的报废、更新、改(扩)建、新建计划的编制和实施。
桂林市城市市容管理处
桂林市西山路6号
工作职责:
1、负责拟制全市市容管理的规划和计划,户外广告的市容景观规划。
2、负责对本市户外广告设置的市容管理。对户外广告设置进行市容景观美化管理、组织现场勘察、审核、跟踪管理并组织经常性检查等日常管理。
3、负责依法查处违章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及设施,并组织整治清理、拆除。
4、负责布幅广告、墙体广告、空飘气球、充气拱门、彩旗等临时户外广告的市容审核工作和日常管理。
5、负责夜景灯光的市容督查。
6、负责组织协调对乱写、乱贴、乱发等违章小广告的查处、疏导等治理工作。
7、负责市区车辆清洗场(站)的市容环卫管理工作。
8、负责受理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的有关市容管理审查项目的登记、备案、初审。
桂林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
桂林市西山路6号
根据市政[2002]6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城市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市政[2004]23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城管监察市容环卫食品卫生管理的决定》的文件精神,赋予桂林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工作职责为:
1、接受桂林市规划与建设委员会的委托,查处城市规划区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违法建设行为。
2、对各城区大队及工作人员在业务工作方面行使监督、指导、检查、考评及人员任用的建议权。
3、接受桂林市房地产管理局的委托,查处全市范围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违章行为和白蚁防治违规行为。
4、接受市园林局的委托,查处全市范围内的损坏园林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5、查处漓江市区段影响漓江水域的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违章行为,查处水上无证经营竹排。
6、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各项任务。
桂林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公室
桂林市骖鸾路20号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全市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
2.负责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规划和计划。
3.负责审批各建筑工程的建筑垃圾排放回填计划,依法核发《处置许可证》和有关文件。
4.负责调剂建筑垃圾的余缺,对建筑垃圾的排放、回填、运输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规划管理建筑垃圾固定消纳场和临时消纳场和临时消纳场。
6.对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