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电网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桐梓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以及电力行业有关规程、标准。
(三)适用范围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工作,突出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大面积停电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维护电力设施安全;协调发电燃料供给,规范电力现场秩序,避免发生电力供应危机;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制订科学有效的电网恢复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演习,提高大面积停电事故处理和应急抢险的能力,提高县城和公众应对大面积停电的能力。
2、统一指挥。在县应急委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通过应急指挥和电网调度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3、分工负责。县应急委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处理体系。供电企业按照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制订和完善电网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电力用户根据重要程度,自备必要的保安措施,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
4、保证重点。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供电部门要将保证电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各种必要手段和措施,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供电电网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县城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二、组织机构
(一)桐梓县处置大面积停电应急机构
成立桐梓县处置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桐梓供电分局。
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桐梓供电分局、县经贸局、县安监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由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卫生局、县文广局、县财政局、县气象局、县教育局、桐梓火车站、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县处置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职责:领导桐梓县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理、事故抢险、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组织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下达应急指令(宣布进入、解除应急状态)。
县处置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及时掌握大面积停电情况;落实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及时协调解决应急过程中的问题;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公安局:负责指挥交警、消防、110以及下属单位做好安全保卫、社会治安、交通疏导、消防灭火等应急工作。
县城管局:负责供排水、县城交通等应急处置工作。
县经贸局:负责协调工矿企业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安监局:负责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煤矿企业的应急处置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县卫生局:负责所属医疗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并组织做好卫生救援工作。
县文广局: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公共应急资金的落实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对天气自然灾害引发中心城区大面积停电的气象支持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对县城中、小学校的应急处置工作。
桐梓火车站:负责大面积停电后旅客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负责保障大面积停电下的通讯工作,必要时向县、乡两级政府和供电部门提供应急通讯设备。
(二)电力调度机构、重要用户
1、电力调度机构
桐梓供电分局是桐梓县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
2、重要用户
党、政、军机关、大中型企业、地下矿山企业、自来水公司、医院、金融机构、人员密集场所负责编制本单位停电应急预案,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停电应急处置工作。
三、分类分级
(一)预警状态
因发生电力设备故障(主干线路故障、枢纽变电站故障、主供电厂故障等)或严重自然灾害(地震、洪水、大风、大雾等)、电力设施遭受大范围破坏,可能会导致桐梓县发生大面积停电的情况,桐梓县进入大面积停电预警状态。
(二)应急状态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应急状态:
1、5-10个乡镇发生大面积停电为Ⅳ级应急状态。
2、县城1/2和11-15个乡镇发生大面积停电为Ⅲ级应急状态。
3、县城2/3以上和16-24个乡镇发生大面积停电为Ⅱ级应急状态。
4、县城全部和24个乡镇停电为Ⅰ级应急状态。
四、预警响应
(一)预警发布
供电部门根据预测,对可能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上报县指挥部,经县指挥部研究后决定预警信息的发布,预警信息包括大面积停电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
(二)预警控制
1、在预警状态下,各部门、单位要做好大面积停电的自身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县处置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落实各项控制措施。
2、当电网调度机构缺乏更进一步的有效控制手段,并有可能导致大面积停电时,有权实施经县指挥部批准的特殊限电方案。各部门、单位应严格按照特殊限电方案,落实限电措施。
3、在突发情况下,为保证电网安全稳定,保证重点地区、重要用户的供电,电网值班调度员可根据有关规定决定采取拉限负荷等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和扩大。运行值班员必须严格服从电网调度命令,正确执行调度操作。
(三)预警解除
供电部门根据电网恢复运行情况,将解除预警状态的建议上报县指挥部解除预警。
五、应急响应
(一)I级应急响应
1、报告
(1)出现I级应急状态时,桐梓供电分局应急指挥机构应迅速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县指挥部和遵义供电局。
(2)县指挥部接报后,立即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向市人民政府汇报。同时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启动信息发布
(1)应急预案启动后,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召集主要公共媒体,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通报,通过公共媒体宣传,使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
(2)在大面积停电期间,要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宣传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力量,发动群众,坚决打击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3、应急处置
(1)事故抢险与电网恢复:出现I级应急状态后,桐梓供电分局电网调度机构和相应电力应急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事故抢险,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发生电力设备故障、严重自然灾害、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时,电力企业迅速调度事故抢险队伍和物资,并尽快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排除险情,修复事故设备。
——在电力事故抢险过程中,各部门要给予电力抢险提供交通、通讯、医疗、物资、人员等各方面的保障和支持,必要时可请公安、武警等部门给予支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延误、阻碍电力事故抢险。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留有必要裕度。各级调度机构要相互协调,相互支援,尽快恢复对停电用户的供电。
——在对停电的变电站恢复送电之后,要按照先后次序有计划有步骤地恢复对重点地区、重要部门、重要负荷的电力供应。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各发电企业应严格按照电网调度命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能力。各电力用户应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地恢复用电。
(2)社会应急:出现I级应急后,受影响或受波及的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类电力用户要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对停电后易造成重大影响和生命财产损失的单位、设施等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铁路、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电力用户,停电后应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组织、有秩序地集中或疏散,确保所有人员人身安全。
——公安、武警等部门要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金融机构、大型商场、新闻单位、党政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巡逻防范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消防部门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扑灭大面积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
——公安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避免出现交通混乱,保障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
——各类电力用户要及时启动相应停电预案,有效防止各种次生灾害的发生。
4、应急结束及信息发布
在满足下列条件下,县指挥部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I级应急状态: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停电负荷恢复80%及以上,县城重要负荷恢复90%及以上;
(3)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I级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应向公共媒体和公众通报应急状态解除信息。
(二)II级应急状态响应
出现II级应急状态时,县指挥部应立即按处置I级应急状态程序,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必要时,桐梓供电分局应迅速向遵义供电局汇报,接受应急指挥命令,并随时将了解及处理情况报县指挥部。发生Ⅲ级、Ⅳ级应急状态时,桐梓供电分局、相关乡镇和部门、企业等单位分别启动应急预案,按程序处置。
六、后期处置
(一)事故调查
大面积停电之后,由县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客观、公正、准确地对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二)改进措施
大面积停电之后,各有关部门应及时总结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七、应急保障
(一)技术保障
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应研究电力安全的重大问题,重视并积极促进电网规划、建设和改造项目,及时审定电力供应应急方案,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力度,组织开展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的演练,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应急救援提供社会保障。
(二)装备保障
各有关部门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各应急指挥机构应掌握各专业的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情况,并保证救援装备始终处在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三)通信保障
1、县指挥部办公室应掌握各部门、单位应急机构主要人员名单,并确保该名单中所载通讯方式的有效性,各部门、单位也应按照要求完善自身应急机构的人员名单表,保障停电事件下通讯联系的准确。
2、各电信企业要建立相应的应急预警监测及处理机制,加强通信保障信息的监测收集和处置能力,以满足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的需要。
3、各电信企业要建立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资源的保障机制,根据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要求,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装备,加强对应急资源及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以备随时紧急调用。
(四)人员保障
1、电力管理部门应聘请由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各方面专家组成的电力应急专家组,调查和研究电力应急预案的制定、完善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电力企业应加强电网调度、运行值班、检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抢修的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3、全社会应加强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和教育,采用各种通俗易懂方式宣传停电后的正确处理方法和应对办法,提高公众应对停电的能力。
八、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县指挥部办公室每年有计划组织应急预案的联合演练,检验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能力。
(二)宣传和培训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加强事故防范和安全生产教育、应急救援教育,提高其专业技能。
(三)责任与奖惩
1、对突发县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2、对突发大面积停电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