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年度考核工作,并及时做好全县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工作(企业法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2、负责全县建筑业企业资质增项及新成立企业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初审工作。
3、负责全县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的初审工作。
4、做好全县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组织、推荐全县建筑业企业上报“鲁班奖”、“泰山杯”,国家、省级科技示范工程,工法,QC成果等技术质量奖。
5、组织全县建筑业企业及时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各类管理培训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整体素质。
6、做好全县建筑业企业的成绩评价管理工作。
7、做好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8、及时宣传上报主管部门行业管理的规章、政策、指导施工企业做好经营管理工作。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