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政务;负责局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文秘、督办、档案、信息、保密、综治、安全生产、统计工作;办理人大议案建议、政协提案;组织起草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地方法规、规章草案;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合同审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核、申领、换发工作;负责普法、法制、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组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法后评估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负责研究拟订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负责局机关接待和后勤服务工作;承担市城管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市容环卫科:
拟订梅州市城市规划区环境卫生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制定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相关管理措施;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督察全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梅州市城市规划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处置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审核梅州市城市规划区(不含梅县区)环境卫生建设计划;负责梅州市城市规划区生活垃圾处理费资金分配管理、监督工作;负责梅州市城市规划区生活垃圾处理监督管理。
市政公用事业科:
研究拟订梅州市城市规划区城市道路、桥梁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督察全市市政设施的管理养护工作;负责审核梅州市城市规划区(不含梅县区)市政道路、桥梁、公共交通等市政工程设施建设计划;负责梅州市城市规划区城市建设投资项目的监督指导;负责梅州市城市规划区(不含梅县区)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管廊养护工作。
行政审批科:
拟订梅州市城市规划区城市照明、燃气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督察全市的城市照明管理养护工作;负责审核梅州市城市规划区(不含梅县区)城市照明建设计划;负责组织制定梅州市城市规划区管道天然气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梅州市城市规划区(不含梅县区)管道天然气管理;负责梅州市城市规划区燃气行业的指导和监督;负责梅州市城市规划区城市管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并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园林科:
拟订梅州市城市规划区公园、广场、园林绿化等城市绿化系统(绿线)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督察全市园林绿化管理养护工作;负责城市绿线的监督工作;负责审核梅州市城市规划区(不含梅县区)园林绿化建设计划,以及绿化规划变更、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的监督;参与重大城建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的验收。
人事科: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督察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的统筹协调;负责上级交办、跨区域、跨部门及重大复杂违规案件查处和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制订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干部的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务、群团、纪检监察、机关作风、精神文明、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计划生育、干部职工技术职称评聘;负责工青妇、离退休干部职工(含2013年以来局下属单位移交梅江区后留下的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服务等工作。
计财审计科:
负责编制梅州市城市规划区(不含梅县区)城市建设费用的年度支出预算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局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计划和收支管理工作;收取和管理各项规费;对下属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