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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其他事项

2022/07/16120 作者:佚名
导读:(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增挂市物价局牌子,设4个内设机构: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事项一 1.价格综合科。 负责物价工作方面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信访、保密、劳资、财务、资产、安全及有关行政事务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价格调控方案;负责物价工作方面综合性重要材料起草工作;负责价格法规及承办有关价格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研究价格改革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价格宣传、统计、信息和政务公开

(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增挂市物价局牌子,设4个内设机构: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事项一

1.价格综合科。

负责物价工作方面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信访、保密、劳资、财务、资产、安全及有关行政事务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价格调控方案;负责物价工作方面综合性重要材料起草工作;负责价格法规及承办有关价格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研究价格改革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价格宣传、统计、信息和政务公开等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违法案件;组织协调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和行业价格自律。牵头负责物价行政审批工作。

2.商品价格管理科。

负责实施国家、自治区颁布的工农业商品、公用事业和房地产等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订价格改革、调整的实施方案;提出全市工农业商品、公用事业和经济适用房价格管理的范围、原则和办法;依法制订和调整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工农业商品、公用事业和经济适用房等价格;协调处理市内重大价格争议问题;提出重要物资储备的管理费用标准和出库价格建议;指导全市工农业商品、公用事业和房地产价格等管理工作。

3.收费管理科。

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颁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性收费、经营服务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管理权限核准、制订和调整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性收费、经营服务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审核上报由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性收费、经营服务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依法核发《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并组织定期审核、审验;指导协调全市收费管理工作。

4.医药价格管理科。

负责实施国家、自治区深化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统筹推进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审核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本市生产的药品价格,参与药品政府集中采购招标及其价格管理和药品成本监审审核。

单独核定市物价局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任),专职副局长(副处长级)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1名。

(二)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增挂市粮食局牌子,设4个内设机构: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事项二

1.粮食综合科。

负责粮食工作方面会议组织、文秘、机要、档案、政务公开、宣传、信访、劳资、财务、资产、督查、安全保密及有关行政事务管理;研究粮食政策法规,起草综合性文件和工作计划;负责粮食系统党群、教育培训和计生、工会、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协调粮食系统企业间的有关工作;牵头负责粮食行政审批工作。

2.粮食调控科。

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总体方案;组织全市粮食调拨运输,保障城镇居民、军队粮食供应;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市储备粮的规模和收购、销售计划,审批我市储备粮轮换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指导和帮助灾区、库区和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安排以工代赈和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组织粮食安全普查,负责储备粮管理工作,落实粮食质量标准、检测制度和有关技术规范管理办法;负责全市粮食供求平衡、粮食行业统计,做好粮食部门及全社会粮油购、销、调、存、加的统计工作;负责市场粮油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承担全市粮食流通的协调事务;推动开展绿色储粮、科学储粮和组织实施“放心粮油”工程。

3.粮食监督检查科。

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政策、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粮食定购计划、地方储备粮计划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市、县储备粮的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对粮食经营者从事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落实企业经济考核指标,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经济运行指标数据,指导企业做好会计核算和会计基础工作,汇总粮食企业会计报表;制定局机关经费预算,审核局机关费用报销凭证和会计记账凭证,编制会计报表和年终决算报表;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调查了解国有粮食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并进行指导;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粮食系统财务工作;协助市储备粮公司和军粮供应站办理财务收支工作;负责粮食企业财务监督及财务会计信息资料的编审、上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所属企业领导的离任审计工作。

4.粮食政策法规科。

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负责承办与全市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组织协调工商、物价、技术监督等有关粮食法规、政策的落实;承担全市粮食收购的资格审查工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粮食系统的行业指导,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进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安全隐患治理;指导并推动全市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粮油市场的管理;组织拟订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指导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保卫、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粮食部门的依法行政和行政复议工作。

单独核定市粮食局行政编制12名。其中,局长1名(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副主任兼任),专职副局长(副处长级)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1名。

(三)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是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兼任,副主任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发展、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拟定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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