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是国家质量基础和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加强质量安全、促进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维护群众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基础技术手段。中国检验检测服务业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面临整体素质不高、无序竞争等问题。个别检验检测机构忽视主体责任和能力要求,行业自律机制比较薄弱,存在管理混乱、能力不足、诚信缺失的问题,检验检测有效性和公信力易受社会质疑,影响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的良性发展。为了规范检验检测行业存在的问题,制定《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GB/T 31880-2015)国家标准。
2011年,认监委研究所成立标准起草组开始标准起草工作,开展标准调研、资料收集、标准草案稿编写。同时,由全国信用标准化技术工作组向国家标准委提出立项申请。
2012年1月9日,国家标准计划《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20111723-Z-424)下达,项目周期24个月,由TC470(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显示,该计划已完成网上公示、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工作。
因标准前期参与研制的相关人员工作发生变动,导致该标准在项目立项后的很长时间才开始启动相关工作。2014年5月,国家认监委研究所根据该标准研制的相关要求,又继续开展标准研制工作。
2014年10月,国家认监委研究所在调研资料的基础上,初步确定标准主要内容,形成标准讨论稿(一稿)。
2014年12月2日,国家认监委研究所邀请到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有关领导及国家认可委、山西质监局、四川质监局、辽宁质监局、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广东中实信用评价有限公司等行业专家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指出制定检验检测机构诚信管理体系标准,是为了促进检验检测机构的诚信建设,提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工作质量。建议起草标准时,要搜集检验检测机构诚信的关键点,识别检验检测机构运营中的失信因素,充分考虑标准实施的可操作性。标准起草组成员根据与会专家的建议对已有标准进行补充和修改,形成标准讨论稿(二稿)。
2014年12月11日,国家认监委研究所在广东召开标准研讨会,并邀请到了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广东省认证认可协会、广东中实信用评价有限公司、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天津市质检院诚信研究中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权威专家参加会议,并对标准的研究框架、研究内容和组织实施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议指出,标准的编写要结合《国务院社会信用发展纲要》及国家质检总局新修订的86号令《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的要求,满足“政府要建立检验检测机构的诚信档案,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诚信方面的分类评价。检验检测机构要求有诚信报告”。即该标准要为全国3万余家检验检测机构在诚信体系建设过程中提供指导,同时也可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参考。检验检测机构是本标准最主要的使用者。标准的出台指导了检验检测机构如何去执行新86号令中要求的诚信自评报告的编写。标准起草组成员根据与会专家的建议对已有标准进行补充和修改,形成标准讨论稿(三稿)。
2015年1月4日,国家认监委研究所确定了标准起草小组,统一了的编写思路,在人员分工、基本框架、起草要求等方面形成共识。依据国际上通用的“3C”信用评价模型(意愿Character、能力Capacity、表现Capital),从法规、技术、管理、责任四个方面考虑检验检测机构的诚信要素,促进检验检测机构建立以法律为保障、技术和管理为支撑、责任为基础的诚信保障机制。标准起草组成员根据与会专家的建议对已有标准进行补充和修改,形成标准讨论稿(四稿)。
2015年2月11日,国家认监委研究所邀请行业专家对标准讨论稿(四稿)进行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2015 年2月开始征求意见。标准起草小组将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标准内容。
2015年9月21日,国家标准《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GB/T 31880-2015)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2015年11月1日,国家标准《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GB/T 31880-2015)实施。
国家标准《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GB/T 31880-2015)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9)规则起草。
主要起草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中实信用评价有限公司、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主要起草人:乔东、刘克、孙敏杰、白慧卿、郭新峰、黄莉、王树林、齐晓、沈军、李华宁、谢澄、周刚、郭栋、宋桂兰、肖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