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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房目标任务

2022/07/16252 作者:佚名
导读:在9月1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说,“棚户区我们都去过,老百姓住在那里没有最基本的安全感,对棚户区改造是翘首以盼。有关部门要严肃督查,对进展滞后的地方,要坚决收回资金!” 总理上述话语的核心精神也都体现在财政部日前下发的《关于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中。 财政部明确,2015年全国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已确定为540万套。通知要求,要科学编制2016年至20

在9月1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说,“棚户区我们都去过,老百姓住在那里没有最基本的安全感,对棚户区改造是翘首以盼。有关部门要严肃督查,对进展滞后的地方,要坚决收回资金!”

总理上述话语的核心精神也都体现在财政部日前下发的《关于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中。

财政部明确,2015年全国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已确定为540万套。通知要求,要科学编制2016年至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包括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计划。

2018年10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会议指出,近些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大力推进棚改工作,累计已有1亿多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楼”,2018年1-9月全国棚改已开工534万套、占全年任务的92%以上。下一步,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体现住房居住属性,一是按照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新的三年棚改计划,督促各地加快开工进度,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严格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保证分配公平,确保按时完成全年棚改任务。二是严格把好棚改范围和标准,坚持将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作为改造重点。因地制宜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要尽快取消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三是各地要严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科学确定2019年度棚改任务。保持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水平不降低,有序加大地方政府棚改专项债券发行力度。对新开工棚改项目抓紧研究出台金融支持政策,严禁借棚改之名盲目举债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对棚改建设用地在新增用地计划中予以保障,通过拆旧建新、改扩建、翻建等多种方式,让更多住房困难群众早日住进新居。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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