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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

2022/07/16153 作者:佚名
导读:办公室 一、制定市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 二、处理市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 三、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税收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 四、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 五、制定办公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 六、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 七、组织实施综合行

办公室

一、制定市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

二、处理市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

三、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税收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

四、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

五、制定办公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

六、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

七、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

八、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九、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政策法规科

一、负责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工作。

二、负责日常税法宣传培训和税收宣传月活动。

三、负责“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

四、负责普法工作。

五、负责制定、贯彻和推行规范税收执法的有关制度。

六、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规范性文件的会签、备案。

八、负责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

九、负责税务行政听证、复议、诉讼和赔偿等涉税法律事务。

十、配合办公室做好岗位目标责任制修订、落实及考核工作。

十一、负责税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货物和劳务税科

一、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税政业务的贯彻落实。

二、贯彻执行流转税等税收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拟定有关流转税征收管理、纳税评估的具体办法。

四、负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管理;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四小票”采集抵扣管理工作。

五、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和防伪税控系统推广应用及专用发票认证、报税、数据采集、稽核管理工作。

六、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的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检查工作。

七、负责对增值税、消费税等具体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八、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

一、负责国际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实施、涉外税务审计、情报交换、我国及外国居民跨国收益税收监管等国际税务事项管理。

二、负责现行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并对执行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所得税科

一、负责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等税政业务的贯彻落实。

二、负责执行所得税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拟定有关所得税征收管理、纳税评估的具体办法。

四、负责所得税等税种的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检查工作。

五、负责对企业所得税等具体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六、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

七、负责国家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八、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

九、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存在问题的反馈工作。

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避税检查工作。

十一、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征收管理科

一、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制定综合性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

二、负责税务登记等税收基础资料的管理。

三、牵头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

四、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

五、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和除涉及增值税防伪税控以外的税控器具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六、负责社会性协税护税及协助司法机关打击伪造、倒卖、盗窃普通发票等违法活动。

七、负责税款缓缴、呆帐税金、死欠税款核销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普通发票的领购、调拨、印制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纳税评估综合性工作流程、制度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十、负责纳税服务、日常税源基础管理、日常管理性检查及综合制度、办法的制定。

十一、负责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

十二、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务管理科

一、贯彻执行财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结合实际,完善、实施本系统有关财务管理的具体办法和制度。

二、负责经费预算管理,编制本系统年度预算,科学安排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对本系统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负责对本系统财务核算事项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机关财务核算的审核和把关,审批权限范围内的财务事项。

四、负责本系统基本建设管理。建立基本建设项目库,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审查、论证、申报、办理开工申请等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系统固定资产管理。按审批权限审批固定资产购建、调拨、转让、报废、报损。对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档案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六、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按规定委托中介机构对基建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

七、负责本系统着装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的政府采购管理与监督工作。

九、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收入核算科

一、负责税收计划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税收会计、统计和信息数据的分析汇总工作。

三、负责纳税人申报纳税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统核算工作。

四、组织并检查税收计划的执行及税款入、退库。

五、负责税收收入情况的分析和预测,做好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

六、负责重点税源监控、分析和数据管理。

七、负责税收票证管理工作。

八、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事教育科

一、负责执行人事管理制度。

二、负责机构、编制、任免、录用、调配、交流、辞退、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下一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四、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

五、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六、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

七、负责本系统公务员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八、指导系统党建、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

九、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

一、负责市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对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二、做好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工作。

三、了解掌握老干部的情况,研究和制定有关老干部工作制度和办法。

四、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来信来访及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

五、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去世后的善后事宜。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

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监察室

一、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

三、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四、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考核。

五、负责本级管理干部信访举报、本系统税务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和系统内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六、负责党组民主生活会的召开、“两权”监督、兼职监察员和义务监督员的管理等工作。

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关党总支办公室

一、制定并落实市局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协助做好市局机关的党务工作。

二、协助人事教育科抓好市局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新党员审查上报工作。

三、协助监察室做好市局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四、负责指导市局机关的工会、共青团、妇联及计划生育工作。

五、协助人事教育科做好市局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六、负责做好税务学会内勤工作。

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稽查局

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

二、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

三、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

四、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对下级税收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

五、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

六、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

七、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八、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信息中心

一、正确执行税务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切实落实好总局税务信息一体化方案。

二、负责组织落实上级税务信息化建设规划,组织制定本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及管理制度。

三、负责市局与上下级的税务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以及与有关部门的横向联网和信息共享工作。

四、参与组织各类税收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

五、建立、维护和管理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

六、负责本系统计算机网络的安全运行及升级等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计算机、附属设备的购置、调配、维护和管理工作。

八、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关服务中心

一、拟定市局机关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市局机关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

三、负责市局机关综合治理工作。

四、负责市局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和维修工作。

五、负责市局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物业管理、安全保卫、医疗保健等工作。

六、负责市局机关装备管理。

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车辆购置税管理分局

一、积极宣传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车辆购置税征收法规、规章和政策,做到应收尽收,应征不漏。

二、负责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按规定的计税依据和税率计算征收车辆购置税,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车辆购置税征收任务。

三、加强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拟定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的制度、办法并抓好落实。

四、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税源管理,堵塞征管漏洞,减少税收流失。

五、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做好车购税核算工作,做到不坐支、不挪用、不拖欠,现金不过夜,及时进帐、记帐、上解,帐帐相符,帐票相符,帐款相符。及时准确上报车购税各类报表,做到数据准确,内容真实,上报及时。

六、负责对县区局车辆购置税征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七、负责车辆购置税档案资料管理和税收票证管理。

八、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文明、优质、高效的服务。

九、定期向上级汇报车辆购置税征收情况。

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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