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4月,成立江岸区人民政府建设科,负责江岸堤防、园林、绿化、市政建设工程和市政建设管理;1958年8月,撤消建设科成立江岸区建设局,兼管园林、堤防及城市规划,至1962年6月,撤消建设局,恢复江岸区建设科;1963年3 月,组建江岸区城市建设办公室,到1970年4月,区建设科、房地科、房地公司、泥木修缮公司、园林科合并,成立江岸区革委会城市建设局,1973年4月,撤消区革委会城市建设局,恢复区建设科,同时建立区城市建设委员会,区建设科、房产公司、园林科三单位归口区城建委管理;1984年6月,成立武汉市江岸区建筑管理站,属区城建委二级事业单位,1998年9月,江岸区城市建设委员会更名为江岸区建设管理委员会;2001年12月,机构改革,撤消江岸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成立江岸区建设局。2010年3月机构改革,对江岸区建设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2015年,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建筑管理站划为公益一类,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划为公益二类。2016年随着工作职能的增加,区编办对建设局机构人员编制职数进行了相应调整。2019年,机构改革,加挂区民防办公室、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