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档案管理、重要事项督办、新闻宣传、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议提案办理、电子政务、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人才发展、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全局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干部人事和宣传文化工作。负责全局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从严治党、维护稳定和绩效管理工作。
(二)发展规划科
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区级发展规划,统筹衔接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区级发展规划。组织研究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全区经济发展态势趋势。负责辖区内外地驻汉办事机构、外地在汉商会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鄂西地区帮扶和对口援疆工作。统筹衔接工业和高技术发展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工作,协调社会事业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指导区粮食办公室做好有关粮食工作。承担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绩效管理工作。
(三)综合改革科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全面创新改革的工作部署,指导全区全面系统推进创新改革试验工作。协调推进开发区发展工作。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基本生态控制线区域生态补偿工作。协调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能源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推进工作,组织做好能源战略合作相关工作。推进全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工作。承担局深化改革绩效管理工作。
(四)项目管理科
负责项目审批的综合协调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批、备案重大项目。负责管理局政务服务窗口。拟订下达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组织建设全区重大项目库和谋划全区重大项目,负责重大项目“三库”管理。组织或会同相关部门编制、下达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承担支持铁路建设的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协调有关农村发展工作。
(五)法规和价格管理科
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全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牵头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价格管理工作。负责农产品成本调查、价格认定、复核工作。
(六)服务业科
指导全区服务业发展,负责全区现代服务业发展综合协调工作,监测全区服务业经济发展趋势。研究分析财政、金融、商贸、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外贸发展等形势和问题,审核财政、金融、物流业发展规划。负责完成有关物流工作任务。负责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七)机关党总支。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八)洪山区节能监察中心
(九)洪山区粮食办公室(洪山区总部经济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