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土地整理储备、“三旧”改造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城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
2、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城区改造更新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全区土地储备整理工作。建立辖区储备项目库,做好储备土地的利用和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用、收购、收回、供应等储备工作。
4、代表区政府履行房屋征收行政管理职能,依法依规开展房屋征收工作,督促落实相关责任目标。
5、代表区政府统筹城乡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城中村改造工作,督促落实相关责任目标。
6、负责全区土地整理储备、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的档案、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
7、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