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市和区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优化专项转移支付结构。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改革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强对乡镇财政的指导和管理,强化村级财务和会计管理。
(三)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建立增加民生投入的长效机制。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标准,重点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
(四)强化财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责,完善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制度体系,规范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关系,缩小区域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落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财税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五)强化财政监督管理的职责。建立健全覆盖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强化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完善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监督机制,促进监督与管理有机融合。加快推进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体系,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追踪问效制度。
(六)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