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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条

2022/07/16126 作者:佚名
导读:从事民爆器材生产活动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民爆器材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民爆器材生产活动。

从事民爆器材生产活动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民爆器材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民爆器材生产活动。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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