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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2022/07/16111 作者:佚名
导读:经省区市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符合延期条件的,批准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并于批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国防科工委备案。延期时间为3年。 不符合延期条件的企业,依照本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条件重新申报。

经省区市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符合延期条件的,批准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并于批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国防科工委备案。延期时间为3年。

不符合延期条件的企业,依照本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条件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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