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Ⅳ级响应。当2个以上省(区、市)(北方省份4-9月)大部地区综合气象干旱等级已经达到重旱等级,且预计未来7天及以上干旱仍将持续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或者 2个以上省(区、市)已经同时发生轻度干旱,且干旱仍将持续,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2. Ⅲ级响应。当2~5个省(区、市)(北方省份4-9月)大部地区综合气象干旱等级已经达到特重旱等级,且预计未来7天及以上干旱仍将持续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已经造成2个及以上省(区、市)同时发生中度以上的干旱灾害,多座大型以上城市正常供水受到较大影响,一座大型城市发生严重干旱。
3. Ⅱ级响应。当6~8个省(区、市)(北方省份4-9月)大部地区综合气象干旱等级已经达到特重旱等级,且预计未来7天及以上干旱仍将持续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已经2个以上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干旱或一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多个大城市发生严重干旱或大中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4.Ⅰ级响应。当9个及以上省(区、市)(北方省份4-9月)大部地区综合气象干旱等级已经达到特重旱等级,且预计未来7天及以上干旱仍将持续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已经造成5个以上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发生极度干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