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规划方案实施后预期的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影响,进行区别和衡量。
评价工作包括:
①确定不同规划方案各项措施的投入、产出;
②进行“无规划状况”与现状、各规划方案与现状的影响对比;
③分析各规划方案的影响程度、范围、性质、时间和历时。
评价中,对各种影响都应尽可能作出定量的估计,有些难以定量的可辅以定性描述。
方案论证 对不同方案的利弊进行全面衡量,提出意见。这是规划工作的最后一步,也是规划成果的最终体现。
主要工作包括:
①评价规划方案的各项效益指标(见水利工程效益);
②评价规划方案对不同规划目标的实现程度;
③拟定评价准则,并进行规划方案的综合对比;
④推荐规划方案。规划评价准则是进行方案论证,衡量各方面得失,从中作出判断的主要依据。各国都对此作了规定。最基本的有:规划方案的经济性、实现规划目标的有效性、规划方案的可接受性和规划方案的稳定性等几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