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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公文处理实施办法公文种类

2022/07/1683 作者:佚名
导读:第十条 水利部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发布行政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四)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

第十条 水利部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发布行政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四)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五)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六)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七)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八)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九)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一)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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