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刘志明等编著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10年版)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会同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组织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的专家编制了本指南,作为《强制性条文》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的水利部唯一指定教材。
本指南包括《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10年版)所有条文内容,并结合实际工程经验对条文进行了解释,阐述了作为强制性条文的缘由,针对条文执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编写了检查要点和方法,并对部分条文进行了案例分析。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是一部体系完备、资料翔实的“工具书”和培训教材。
刘志明等编著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的发布与实施是水利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重要措施,是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强制性技术规定,是参与水利工程建设活动各方必须执行的强制性技术要求,也是政府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的技术依据。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的内容,是从水利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中摘录的,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水利工程安全、环境保护、能源和资源节约及其他公众利益,且必须执行的技术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