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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直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审计办法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审计

2022/07/16192 作者:佚名
导读:水利部直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审计办法第十八条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审计 一政府采购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 ⒈政府采购合同的主体、内容、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⒉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是否符合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计划的要求,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等; ⒊有关经济合同是否按照《水利经济合同审计签证和备案暂行办法》进行了审计签证; ⒋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单位名义与供应商签订的政府

水利部直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审计办法第十八条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审计

一政府采购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

⒈政府采购合同的主体、内容、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⒉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是否符合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计划的要求,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等;

⒊有关经济合同是否按照《水利经济合同审计签证和备案暂行办法》进行了审计签证;

⒋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单位名义与供应商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是否取得采购单位的授权委托;

⒌采购单位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原采购合同其他条款是否变更,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是否超过原采购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二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和内容是否完整、明确、具体,意思表达是否清楚准确

⒈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是否规范;

⒉数量、规格、质量、性能表述是否正确;

⒊价款和酬金是否明确合理;

⒋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是否明确合理;

⒌违反合同的责任是否明确。

水利部直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审计办法第十九条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审计

一采购单位或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二政府采购合同的验收是否由专业人员来进行,验收记录、验收证明书是否齐全、完整等。重大采购项目是否委托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办理验收事项,验收方成员是否在验收书上签字;

三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否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如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需要变更合同,或者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必须变更、中止、终止的合同,审查合同变更、中止、终止是否经过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相关法律手续是否完备;

四合同纠纷、合同违约责任是否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及时、合理、合法的处理;

五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将应当备案的文件资料提交财政部门备案。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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