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水利部授权,在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含澜沧江)区域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成立于1950年2月。1988年国家授权长江委在长江流域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能,1994年后水行政管理范围由长江流域扩展到西南诸河,水资源管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采砂管理、河湖管控、行政许可服务与监督执法等工作不断强化。
长江委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规划编制为先导、以涉水管理为手段、以工程建设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全方位开展长江治理与保护工作。3次编制修订了长江流域综合规划,构建了覆盖全流域的水文、水质、水生态、水土保持综合站网体系,积累了较为丰富完整的流域水文泥沙、地质勘查、河道观测、涉水工程、地理信息、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等基础资料,设计了长江三峡、南水北调中线、荆江分洪、葛洲坝、丹江口等举世瞩目的水利工程,形成了“团结、奉献、科学、创新”的长江委精神。通过七十多年的努力,逐步构建起长江流域防洪减灾体系、水资源综合利用体系、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和流域综合管理体系,有力促进了流域的发展与保护。作为长江防总技术支撑和参谋办事机构,在防汛抗旱组织管理、责任制落实、监测预报、科学调度、技术指导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防范了历次流域水旱等各类灾害。
进入新时代,长江委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为指引,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战略导向,坚持“全委一盘棋,共谋新发展”,统筹推进“安澜、绿色、和谐、美丽”四个长江建设,全面推进“政治建委、经济兴委、科技立委、人才强委、文化塑委”新时期发展战略,以《长江保护法》实施为契机,不断提升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流域防洪减灾能力、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水平、流域综合管理水平,全力助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持续为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保障。
长江委与世界上60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开展了广泛科技交流与合作,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服务、水文监测预警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等业务遍布5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全球水治理作出了积极贡献。主办有《人民长江》《水利水电快报》《长江年鉴》《长江技术经济》《长江科学院院报》《水生态学杂志》《水文化》等期刊杂志。
长江委在职职工约1.5万人,其中委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全委各类专业技术人才7600多人,累计入选省部级以上专家400多人,其中,累计入选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1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荣获首届全国创新争先奖状2人。截至2020年12月已建有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级绿色数据中心、1个国家引才引智基地、5个省(部)重点实验室、7个省(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2个水利部科技推广示范基地、1个水利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另外还设有4个博士后工作站、6个实验实习实训基地、2个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30个创新工作室、5个行业首席技师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