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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预算项目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第六章 附 则

2022/07/16129 作者:佚名
导读:第三十四条 二级预算单位对所属单位的项目储备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五条 涉密项目储备的保密要求按《水利部保密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四条 二级预算单位对所属单位的项目储备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五条 涉密项目储备的保密要求按《水利部保密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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